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兽药) 2021-11-25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青农(兽药)罚〔2021〕1号 | 上海聚金观赏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 上海聚金观赏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 933101185886806674 | 邓寿长 | 当事人于2021年3月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兽药聚金牌“菌虫净”1批次100瓶, 至案发共销售了95瓶, 库存5瓶。违法所得总计950元, 货值金额(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1000元。 |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 定: 1、没收库存的假兽药聚金牌“菌虫净”5瓶,没收生产原料“敌百虫(90%)”1千克、“甲基兰”5千克,没收包装材料“塑料空瓶”240个; 2、没收违法所得950元; 3、处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3倍计3000元的罚款。 履行期限:2021年12月6日 |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