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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管理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和资金下达的通知

QB53030002023002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0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0.25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22〕332号),经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审核,核定陆朝军家庭农场、上海金泽协源蔬果专业合作社、上海睿婕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家合作社,列入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名单,批复下达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24.8万元,经会同区财政、相关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实际拨付资金380.11万元。各项目单位已按要求完成设施设备采购等建设内容并已投入使用。

相关补贴资金已直拨给项目单位,请相关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设施设备发挥效应。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22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拨付汇总表

2.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22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