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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10

拟办结果:解决采纳

陈剑中代表:

您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5号“关于科学整治福寿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控制福寿螺扩散危害,青浦区遵循“防除并举、综合防治”策略,着力构建全区福寿螺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020年6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全区开展福寿螺清除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农委〔2020〕100号),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组织作业力量;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分类施策防治;进一步规范资料收集,加强信息上报。2021年,全区继续开展水稻或其他水生作物连片区及沟渠、水产养殖场及沟渠福寿螺清除工作,据统计,至2021年10月水稻或其他水生作物连片区及沟渠累计清除面积21934亩,螺32.6万只,卵块1.1万处,水产养殖场及沟渠累计清除22家,螺0.7万只,卵块380处。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普查摸底。根据福寿螺防控工作要求,突出河道、湖泊、农田、景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调查福寿螺发生危害情况,掌握福寿螺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发生历史和灭除情况,科学制订防控方案,为开展回收处置工作打好基础。

(二)实施综合防控。根据“防除并举,综合防治”的防控策略,针对不同发生区域,因地制宜,科学防控。对于农田发生区域,鼓励农户积极发展稻田养鸭,提高农业效益的同时,实现以鸭除螺;动员农户结合农事操作直接清卵捞螺,带出田外集中销毁;也可利用四聚乙醛颗粒剂、杀螺胺乙醇铵盐、茶籽饼等灭螺药剂进行诱杀并辅以人工清螺。对于河湖发生区域,加强河道清洁管理,开展人工捕螺,清除岸边螺卵,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有螺水域投放青鱼等食螺鱼类,降低水体的螺密度。对于未发生区域,加强河道拦截,在农田灌溉和河道开闸上严格把好进水关,设置拦截网,避免因灌溉或进水时外河中的福寿螺进入。

(三)注重回收处置。严格落实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福寿螺防控工作协调机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回收处置网络,统一回收后运送至处置场所集中处理,按程序规范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福寿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资金,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建立福寿螺回收处置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水务、财政、生态环境、绿容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保障福寿螺防控及回收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指导考核。把福寿螺综合防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基本农田和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建立福寿螺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户对福寿螺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福寿螺综合防控技术培训,总结宣传好做法、好技术、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感谢您对本区三农工作支持与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