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第三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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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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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拟办结果:解决采纳
李春代表:
关于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建议“关于香花桥集镇外流资产划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主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北青公路8938号、香花东路408号地块土地属于香花桥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地上建筑属于经营性资产。根据2014年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纪要“有关镇在香花桥街道辖区内的经营性资产,权属原则上不变,管理由香花桥街道负责,具体收益比例由所有方与香花桥街道协商。”,所以这两个地块土地所有权属于香花桥经济合作社,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属于重固镇。北青公路8938号地块已于2022年1月由香花桥经济合作社与香花桥交通运输管理站(名称还未变更为重固交通运输管理站)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由香花桥交通运输管理站支付给香花桥经济合作社土地使用费每年21.7万元,从2022年1月开始起算。对于2014年至2021年的土地使用费约定由香花桥街道与重固镇协商解决。
二、原重固镇水务管理所,坐落于向阳河路815号,目前处于空置状态,2021年3月已移交机管局。香花桥经济合作社无具体诉求。
三、香花桥街道将继续梳理本街道范围内所有集体所有土地被占用但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未收取土地租赁费的集体资产,并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和其他相关部门、街镇一道推动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