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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X100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10.11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号提案“关于强化法治能力,守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更加重视完善制度体系

当前,产权制度改革虽已完成,但在“村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的前提下,需要持续深化,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政权组织建设和干部能力提升。上海市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民政局和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把一肩挑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权力运行监督等相关事项明确了制度措施,既有正面管理机制等规定,也有履职负面清单,进一步促进规范村级组织运行。青浦区委组织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细化分解了管理措施,从村委会、村级经济组织发展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工作要求,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当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2023年,区委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就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分工职责,提出26项工作任务。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开展多次工作调研,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明确目标任务,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发挥也明显增强。比如今年在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指定由集体经济组织为入市主体;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指定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合作,建成后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回购不少于10%物业等。

三是加强各类政策支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从全市层面看,政府不断加大综合帮扶力度,从制度政策层面支持不少于55个亿对薄弱村进行重点扶持,通过造血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发展能力提升。从区级层面看,“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等,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加强土地补偿费、集体企业等清理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村级集体资产不断提升,2023年本区净资产增幅42%位市第一。面对村委会日常负运行普遍现状,一方面上级部门明确基层减负提出正面清单,另一方面本级财政积极开展保障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的调研,已形成报告提交政府。我委也在市农委的带领下,正对村级组织负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切实防范村级资不抵债风险。

当然,制度建设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比如集体经济组织法还未正式出台,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仍未明确等,这些都将会在今后一段时间中加以完善。

二、关于更加重视健全治理结构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高度关注的重点,尤其是今年纳入了市纪委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登记为农村经济联合社,已经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合作社的,符合条件可以转制为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是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制,成员较多的经济合作社,可以设立由成员户代表或者成员代表会议。因此,按照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当前按以上相关要求设立章程并依章执行。我委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各街镇按照规定依法进行选举,促进规范运行。闵行、嘉定等区近年集体经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二是推进“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应用。今年以来,全市加强监管平台升级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全覆盖纳入平台,以“科技+制度+监管”的治理体系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我委近期又印发了加快推进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明确各街镇制定和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各类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土地补偿费清理、加快集体企业平台纳管等要求。

三是强化监督与考核,不断推进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目前各相关部门高度关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发展,去年以来开展巡视巡察工作,针对查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区人大以乡村振兴治理有效为重点,开展重点人大监督,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报告于2023年7月作了专题汇报,进一步促进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同时近年来加大乡村振兴考核,不断推进“三农”工作成果成效,其中重点工作就是如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列为重点挂图作战。

三、关于更加重视强化法治能力

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人的法治能力建设是关键。依托各级法治部门,不断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切实发挥街镇法治建设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基层法治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法治督察,确保各项涉农法治工作落实见行见效。探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述法制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述法内容。把好涉农法制审核关卡,严格开展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提升基层法治能力。抓牢“关键少数”,配合区级部门设立专项法治培训课程,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评析等方式,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法治意识。依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民主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加大历史债权债务和“问题合同”审查力度,逐步厘清集体企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发挥顾问律师作用,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推进顾问服务覆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积极助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更加重视解决遗留问题

以巡视巡察工作为重点、以整改工作为抓手,结合每年的清产核资、以及上级部署的排摸清查工作,积极推进解决遗留问题。

一是推进土地补偿费清理工作。本区先于市农委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指导意见,已落实3个镇完成工作,推进归属管理12.5亿元。2024年全面推进落实,要求今年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集体企业的排摸清查。对符合要求的集体企业纳入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一步厘清集体企业产权结构,指导街镇对僵尸企业等进行分类处理。目前将有近40家镇级企业19亿元进入平台实现监管。同时,对一些僵尸企业的处置,将会同市场监管局研究解决。

三是着力加强对土地流转费欠款催缴。此项列为区委巡视重点关注问题,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区长多次专门召集会议,并会同区法院、村级法律顾问,逐镇、逐家进行清理,提起法律诉讼。目前对历史遗留的欠款基本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催讨。对新增问题,坚决杜绝。

关于“空壳村”撤建制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区民政局按照市级部门相关意见,指导监督相关街镇推进。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实施,在各级部门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治能力一定会不断增强,预定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也将快速推进。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