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6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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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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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盟区委: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青浦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三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已经纳入每年青浦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围绕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十四五”期末,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一、农业产业方面
(一)开展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增效
引导农民合作社相互之间,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主体间加强合作与联合,通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主导产业的品牌整合,聚力提升“淀湖源味”区域公用品牌以及子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2023年全年产值约4.3亿,相比去年呈现上涨趋势。 2024年研究制定《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3-2025年)》,围绕“四个一”(一粒米、一棵菜、一枚果、一条鱼)的主导产业,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产业融合为要点,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市场资源、拓展销售渠道、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形成“品牌引领-主体联合-产销对接-利益共享”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增收。
(二)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品牌知名度
为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以“淀湖源味”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做实做强旗下子品牌,拓宽营销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强化品牌意识,线上通过“绿色青浦”“青浦三农”及各街镇多方公众号进行农产品推介,并结合本地特色产业遴选推荐合作社,参加五五购物节第十一届枇杷文化旅游节活动暨长三角地产农产品田园市集、上海旅游产业博览会、盛夏展等节庆活动,通过视频、图片和实物的参展形式,展示展销当季地产农产品以及我区乡村旅游相关品牌,促进非周末文旅发展,加强高质量农产品供给,借助媒体、网络、线下等多渠道传播,将品牌影响力和市民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线上线下相结合,搭建产销平台
为拓宽营销渠道、增加客户群体、提高市场知名度及销售收入,配合市农业农村委搭建鱼米之乡产销服务平台,在青浦馆分设淀湖源味、特色农产、美丽乡村、乡游攻略、阿拉推荐等五个窗口;组织我区共计63家农业经营主体入驻“鱼米之乡”平台,为进一步满足市民需求,提升农产品关注度,在淘宝、饿了么平台开设了“淀湖源味”网店,并开发了手机APP“淀湖源味”销售软件和微信小程序来拓宽营销渠道推动线上销售。线下利用现有的供销社门店布设3个“淀湖源味”销售专柜,并开设线下展示展销体验店和线上销售平台,经统计线下体验门店自开业至今销售额达66.26万元。
(四)加大人才扶持,落实政策激励
落实新一轮农业创业人才和农业青年人才引培激励政策,奖励资金主要分为初创型50万、成长型80万,分十年拨付;青年人才补贴按学历分三档9万、12万、15万,五年平均拨付。计划2024年创业人才享受5名、青年人才享受20名,兑现人才专项资金88万。
二、农村建设方面
(一)推进乡村管护
2018年起,本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覆盖”、“全要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至2020年全面完成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建设,并荣获2019年度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2021年,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2022年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全面完成。2023年,又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目前持续推进中。为进一步巩固和维护好建设成效,结合综合整治督查工作,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先后出台了《青浦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青府办发〔2016〕112号)、《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号)、《青浦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青府办发〔2020〕50号)等文件,明确了长效管理标准、奖补政策等。随着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不断深入,区乡村振兴办于2023年研究制定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方案》(青乡村振兴办〔2023〕25号),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工作要求、责任主体及资金保障等内容。
围绕历年出台的文件精神,除了各条线部门原有的管护政策外,我区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落实了考核奖补政策,主要是,区财政按照优秀40万元/村·年、良好30万元/村·年、合格20万元/村·年予以奖补,其中对于区级及以上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各街镇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落实相应的配套支持。目前,各条线部门原有的管护政策以及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补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各村长效管理的压力。
(二)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出台《青浦区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理导则》,落实农房建设管理“一张表”管理制度,从建房审批手续、施工合同、图纸、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抓好抓牢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控工作。聚焦“三高两区”、零星分散等重点区域农户,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腾退房屋3117户,腾房率88%;拆除房屋2736户,拆房率约77%。累计完成农户安置交付1626户(其中现房交付776户、期房交付780户、货币安置70户)。
三、村级经济造血方面
(一)制定区级政策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结合本区实际,区府办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16条重点任务。
(二)摸清本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青浦区以大调研为契机,全面梳理了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净资产、现有存量资金、土地补偿费、集体农业用地、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情况,以及2018年来近5年的变动趋势。通过对近5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基本实现,镇、村两级集体净资产均等分布,农民的获得感逐步提升。
(三)推进“造血”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建设统筹化
单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极为有限,在项目引进、产业投资等方面缺少竞争优势,由此催生了抱团发展模式,通过整合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金、资产,投资优质项目,确保稳定收益,实现利益共享。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综合帮扶。通过成立区级帮扶公司作为第二轮综合帮扶资金的运营平台,购置新城一站C商业项目,以包租给区国有公司(新城公司下属角里资产公司)进行运营;投资建设库克医疗定制楼宇项目和高新F1标准厂房项目,以区级公司让利方式优先落实项目帮扶收益。目前第三轮综合帮扶工作也已全面开展,对青西地区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也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二是建立区、镇、村三级“造血”平台。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和特色优势,统筹开发,抱团发展。区级层面由携利公司牵头,带动三镇一村(朱家角、白鹤、练塘、郏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采用层级收益分配方式,优先保障集体股权收益。镇、村平台以投资商铺、厂房、股权等为主,青西地区集体投资项目安全可靠、收益稳定,目前运转情况总体良好。
(四)开展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工作
为了缓解各村级组织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村级经费保障力度,2023年下半年,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区财政局进行资金测算和财务分析工作,通过召开各街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工作会议,实地走访部分街镇农村了解村级组织运转情况,梳理了全区各村级组织近三年财务收支和人员经费情况。形成了本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情况报告,对提高各村资金托底力度已提出初步计划。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