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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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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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农工党区委: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1号提案“关于让和美乡村由内而外美起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青浦区自2014年以来,围绕“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的主线,坚持“整治、建设、管理”三管齐下,分层分级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1-2022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规划保留保护村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累计达到45个村。同时,2018年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五批1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第六批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正在加快推进,预计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通过两个示范村创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全面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同时,“美丽环境”也促进了“美丽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导入,也带动了乡村产业的发展,村集体和村民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持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深化文明村镇培育。当前全区共有6个全国文明村镇,35个市级文明村镇,具有一定的创建基础和示范意义。文明村镇创建体系把乡村的历史文化、环境卫生、生活设施、乡土风俗等融入其中,通过常态长效的创建活动可以不断带动村镇提升文明内涵、乡村形象和村民素养。
二是配送文明实践惠民项目。完善优化各村的文明实践站点,丰富实践项目,载入更多惠民服务和文明引导,通过在乡村站点开展文明实践“四个100”惠民活动,把文艺节目、健康养生、医疗服务等项目配送到群众身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融入道德模范事迹宣传、文明礼仪普及、健康生活习惯等系列内容,让市民群众乐有所获、看有所得。
三是强化公益宣传氛围。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指导各村在硬件建设过程中设置宣传栏、墙画、电子屏等公益宣传设施,制作刊播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相协调的公益广告,把本土的历史文脉、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乡贤语录等特色内容进行宣传展示,让村民在日常的耳濡目染中接受家乡文化熏陶,逐步提升自我修养。
四是办好传统节日活动。在春节、元宵等7个中华传统节日期间,指导各村就近就便举办各类民俗文化体验活动,吸引村民共度传统节日,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同时结合社会新风尚,纳入文明元素,如清明节纳入文明祭祀宣传,七夕节纳入正确婚恋观宣传,中秋节纳入家庭文明宣传等,让传统节日成为服务群众、凝聚群众、教育群众的有效载体。
三、持续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一是优化文化配送。深化文化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实现村居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百姓就近、就便享受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是加强文艺创作。有效发挥《青浦区文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立足青浦地区的“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和文化名家工作室入驻。
三是弘扬传统文化。推进乡村布点,将点位进一步拓展至区内“和美乡村”,有效结合到文旅融合、体验休闲展销等工作。
下阶段,区农业农村委将更加注重结合各村的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进一步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不仅在硬件上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更要在软实力方面丰富群众精神生活,继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培育更多文明村镇,乡村环境美起来、行为习惯美起来、日常生活美起来,实现村庄由内而外的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