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QB5310000—2021—14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29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0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加强本区农田建设工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沪农委〔2020〕315号)、《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沪农委〔2021〕42号)、《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青农委〔2021〕1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制定了《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1日
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巩固本区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0〕3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21〕42号)和《关于印发<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农委〔2021〕1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第四条 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本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办法,负责对辖区内镇级管护工作的考核;各有关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要求,开展管护工作检查和对管护主体的监督考核,切实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开展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制度建设、资金落实、工作开展与管护成效等四个方面。
制度建设主要包括镇级管护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镇级对村级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情况。
资金落实主要包括镇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
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对农田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的实施、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和工作台账的记录情况,以及镇级对村级工作检查考核情况。
管护成效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农田范围内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完好情况等。此项内容通过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年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六条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要求详见附表),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数≥90分,等级为优秀;80分≤考核分数<90分,等级为良好;60分≤考核分数<80分,等级为合格;考核分数<60分,等级为不合格。
第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区级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奖补资金分配的依据。考核等级对应的分配系数为:优秀等级为1.1,良好等级为1.05,合格等级为1.0,不合格等级为0.9。市、区级补贴资金按照《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补贴标准结合分配系数进行奖补,不合格等级扣除的部分由镇级、现代农业园区补足。
第八条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重点针对现场运行养护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年终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相关科室组成考核组。采取集中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以镇为单位随机抽取2个村)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附表: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表:
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制度建设(15分) | 1.制定区级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 | 5 | 制定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制定和落实区级管护考核工作方案 | 5 | 制定镇对村管护工作考核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5 | 开展镇对村管护工作年度考核,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二、资金落实(20分) | 1.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下拨工作 | 5 | 制定资金分配万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及时完成资金下拨,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2.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评价 | 5 | 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得5分,存在问题的酌情扣分。 | |
三、工作开展(20分) | 1.农田基础设施登记造册和档案管理 | 5 | 对建设完成的农田基础设施实施登记造册管理,对设计、施工、竣工等移交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得5份,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2.管护责任主体落实 | 5 | 明确各级工作责任,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委托协议,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农田基础设施使用管理 | 5 | 对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正常养护、维修和日常检查等工作,运行完好,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有明确的灌区规章制度、泵站管理员职责、运行检查管理网络图、取水许可证,以及灌区示意图、泵站铭牌等制度公布的,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四、管护成效指标(50分) | 1.田间道路情况 | 8 | 田间道路整洁无破损,路基稳定,下田坡道无破损、断裂,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2.灌溉泵站管护情况 | 5 | 水泵机组运行正常、无异响,水泵、电机、电气控制柜外表整洁,无油漆脱落,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泵站管理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泵站地坪、墙面无破坏无损,得3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泵站周边无垃圾杂物,环境整洁美观,绿化区域保持良好,无杂草,得3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情况 | 8 | 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好,田间管道,沟渠,桥、涵、闸、出水口等正常运行,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8 | 田间沟渠及时疏浚,无杂物及堵塞现象,灌排通畅,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情况 | 5 | 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总体完好,尤明显缺损,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农田林带缺损,连续50米或累计100米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 |
5.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情况 | 5 | 农田输配电线敷设规范,排列整齐,无外露接头,电气设备外表清洁,仪器仪表等能够正常运行,得5分,存在问题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节水灌溉情况 | 5 | 以电折水,确定用水总量不超过取水许可证用水总量,不超过,得5分,超过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