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年度绿色农产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2000—2021—02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9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6.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426号)有关精神,我委制定了《青浦区2021年度绿色农产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青浦区2021年度绿色农产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426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绿色农产品的供给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至2021年11月30日,通过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认定)并获得证书,在本区范围内按照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实施的并纳入市级系统实施生产信息电子化管理的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奖补依据
获证日期以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按照核准的实际产量或面积(以证书载明的产量或绿色食品审核管理系统中的生产规模为上限)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实行跨年度拨付。
三、奖补标准
(一)认证费用补贴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在认证过程中产生的认证审核费、标志使用费、产地环境检测费、产品检测费等实际发生费用每个产品由财政一次性补贴1.8万元,每增加一个产品再补贴0.3万元。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认证费用由财政一次性补贴3万元。
(二)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奖补
1.粮食
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稻谷生产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20元,奖补上限为30万元;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大米生产经营主体,每亩补贴215元。
2.蔬菜
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绿叶菜生产经营主体,每亩次补贴185元(以实际亩次为准,单个地块的亩次不超过3次);非绿叶菜每亩补贴185元,非绿叶菜(除茭白)奖补上限为30万元。
3.食用菌
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每吨补贴100元,奖补上限为10万元。
4.水果
对本区范围内实施葡萄、柚子、枇杷、桃、梨、蓝莓等绿色生产的经营主体,并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予以补贴,每亩补贴120元,奖补上限为10万元。
5.草莓
获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的草莓生产经营主体,每亩补贴500元。
6.水产
对本区范围按照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实施水产绿色生产,并获得绿色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对鱼类(鲢鳙除外)每吨补贴8000元;对虾蟹类每吨补贴3500元;对其他不投喂饲料的品种,每吨补贴1000元。奖补上限为160万元。
以上扶持政策按区、镇(街道)7: 3承担,区级资金在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和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为增加绿色食品的市民感受度,鼓励对大米、绿叶菜、茭白、草莓等直接供应市场的农产品加大认证奖补力度。
(三)农产品地理标志
每个登记证书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四、组织与实施
1.申报。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街镇农业部门和农业园区提出奖补申请,填报《2021年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审核表》(附表1),所在街镇和农业园区审核后填报《2021年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2)报区农业农村委。
2.抽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电子生产台账、生产面积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委门户网站或青浦三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将奖补资金直拨到奖补对象,配套资金由街镇自行拨付。
3.其他。申报主体应严格执行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财经纪律,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三年内不予奖补。一是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二是生产的农产品中检出高毒、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限制在蔬菜、果树上使用的农药,或没有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上市导致农药残留超标,或重金属超标的;三是超范围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四是违法违规用地或破坏农业环境以及农用地非农用的;五是绿色食品年检不合格的;六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
附件:1.2021年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审核表
2.2021年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