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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梳理机制》的通知

QB5903000—2019—020

主动公开

青农办〔2019〕6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3.26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制定了《青浦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梳理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 3 26
 
 
 
 
 
 
青浦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线索梳理机制
为加强对本区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甄别研判,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梳理机制。
一、设立线索研判梳理工作组。 设立区农业农村委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梳理研判工作组,由分管委领导任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建立研判例会。 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参加,研判问题线索,并就各单位在问题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三、确定线索类型。 研判组严格按照区扫黑办制定的原则、标准及《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收集机制(试行)》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相关规定,对上报的线索进行分类。
四、分类反馈处理。 经研判认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线索,按规定程序上报区扫黑办;认定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由组长签名确认后,向线索提供单位反馈,并及时处理解决,保证每条线索有结果、有回复。
五、建立线索研判台账。 办公室负责做好与系统各基层单位的线索移交,建立交接台账,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进行分类处置,严格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