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QB5903000—2019—021
主动公开
青农办〔2019〕8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5.23
委相关科室、基层单位:
根据
5
月
23
日
青浦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
青安委办〔
2019
〕
8
号
)
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相关要求
1.
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隔不到位、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缺损停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火灾隐患,详见青安委办〔
2019
〕
8
号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2.
主要任务。一是
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结合业务工作,配合街镇开展工作,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期间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
1
次。二是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结合业务工作,重点检查厂房、仓库(农业上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生产基地设施用房)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在明显位置公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年内开展不少于
2
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三是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厂房、仓库单位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填写安全风险自查表,相关材料于
6
月
5
日
前上报办公室
(
上述表格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要求一致
)
。
3
.时间节点。
6
月
24
日
前,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上报办公室沈怡婷,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
青安委办〔
2019
〕
8
号
)
相关要求一并上报。
二、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相关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将
“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
”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到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基层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推进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逐个节点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
.强化联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基层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并固化隐患抄告、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合力整治火灾隐患。对整治难度大、隐患久拖不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运用经济、行政、舆论、法律等手段推动责任方落实整改。
3
.强化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
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期间,区安委会将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各基层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重点加大行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的排查力度,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实施约谈,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安委办〔
2019
〕
8
号)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