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QB5903000—2020—01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28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2.18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委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全面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和跨越式发展,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青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实中央专项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围绕巩固成效、形成长效,切实推进我委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积极服务好“两大战略”,全面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和跨越式发展,现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总要求,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宗族复杂等地区,以及黑、恶、乱易发多发行业,持续专项排查、有力打击;立足防范,强化宣传,综合施策,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久久为功,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乱象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含电信网络诈骗)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判乱象整治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党委、行政齐抓共管,和党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委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之中,与绩效、评优相挂钩,真正压实科室和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附表1)
(二)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20年我委重点锁定拖欠土地流转费、非法电捕鱼、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三个乱象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健全机制,落实管控,确保常态长效不反弹。
1.拖欠土地流转费方面。一是及时上报项目。把2019年度排摸出的有关拖欠土地流转费的30条线索,列为我委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附表2),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部门,挂图作战、逐一销项。二是加强流转监管。开展土地流转行为专项检查,确保合同用途符合农业布局规划,防止经营主体无序转包;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公开交易,提前规划流转项目、明确流转用途和流转底价,公开遴选土地经营主体,防止“暗箱操作”现象。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合作社、农业企业、村与村民等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排查共性问题,形成对策措施;不断优化土地流转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明确镇、街道属地责任,压实村、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强化合同管理,确保土地流转合规合法,消除拖欠土地流转费的“温床”。
2.非法电捕鱼方面。一是强化宣传针对性。重点渔村和多方易发区域周边村,多形式、多渠道,做到宣传全覆盖;内容上侧重非法捕捞特别是非法电鱼方面,以身边案例和法律条文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和责任;时段上重点把握禁渔期(2月16日——5月16日)前后1个月时间左右。二是充实执法管理力量。兼顾工作压力和执法大队人员实际,逐步调整充实渔政执法力量,优化执法勤务模式,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积极对接青西三镇,不断充实镇级基层渔政人员力量,做到人员到位、能力到位、管控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制定2020年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积极对接公安、航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年不少于10次;针对淀山湖、元荡、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水域,联合吴江、昆山等渔政部门,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四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查获的非法电捕鱼,行政上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三无船只”的,一律移交所在街镇予以处理;符合行刑衔接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刑事责任。
3.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一是强化农药培训指导。在面上做到广泛宣传和常态培训的同时,指导农户从正规渠道、清单目录中购买农药;抓住规模农企、合作社等重点,积极开展技术人员专项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农药残留自检责任,规范用药台账管理。二是建立信息追溯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充分依托市农业农村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重点盯住规模农企、合作社等,将222家单位纳入电子追溯系统。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按照《2020年青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度青浦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方案》等要求,在技术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例行监测的同时,委执法大队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480份样本的执法监督抽查任务,密织监管网。
(三)面上覆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一要面上覆盖和点上突出相结合。按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我委现有宣传资源和“三农”工作的直接渠道,努力扩大、叠加宣传受众人群,不断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与此同时,要充分结合行业管理的实际,查摆管理中的短板问题,锁定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群,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二要扫黑除恶宣传和普法宣法相结合。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安排上,内容方面要与普法宣法相互借鉴、有机结合,力量方面可以相互借力、共同推进,做到有兼顾、有侧重、有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组织专题学习,切实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以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服务好“两大战略”,全面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和跨越式发展。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觉悟,抓实中央专项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摆不足,积极整改,并从完善长效上下功夫,建章立制,确保常态管控到位。
(二)人员力量再充实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20年是首轮专项斗争成果检验之年,目标要做到“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为了做好市级每季度1次的专项检查和中央督导专员的督导工作,我们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配好配强人员力量,常态抓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特别要针对行业管理薄弱环节,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方面,更要明确部门、落实专人,下苦功夫出实招、固实效。
(三)台账资料再细致
委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要注重台账资料收集、汇总,以及日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其中,动态信息统一报送到委办公室(RTX:办公室张磊)。具体要求:一是每周五前,报送本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和共性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若发现线索的立即报送);二是每两周至少报送1篇动态信息;三是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督导问责情况;四是每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执法大队和经管站要有具体数据);五是委办公室负责每季度抽检1次台账情况;六是经管站负责“委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进度情况专报。
附表:1.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表
2.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一览表
附表1: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表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1 | 委班子专题学习、专项部署 | 贯穿全年 | 不少于6次 | 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
2 |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 | 贯穿全年 | 形成方案 | 办公室 |
3 | 专项斗争工作项目(整治拖欠流转费) | 贯穿全年 | 按计划 | 办公室/经管站 |
4 | 中央督导共性问题持续整改 | 贯穿全年 | 每周上报 | 办公室 |
5 | 持续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 2月--12月 | 每周上报 | 各基层单位 |
6 | 结合业务,持续排查、上报线索 | 贯穿全年 | 每周上报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7 | 上级下发督办线索落实 | / | 随 时 | 办公室/相关部门 |
8 | 上报专项斗争动态信息 | 贯穿全年 | 每半月上报一篇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9 | 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汇总 | 贯穿全年 | 每 月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10 | 工作总结(包括月结) | 贯穿全年 | 每月25日上报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11 | 专题调研,形成报告 | 3月--10月 | 10月形成报告 | 综合科/执法大队 |
附表2: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一览表
工作项目 | 治理拖欠土地流转费的乱象问题(至2019年底排查线索共30条) |
工作措施 | 一是逐条梳理成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相关街镇、村居制订解决办法,以村居为单位形成解决方案,建立消项台账。 二是跟踪督促相关街镇、村居落实具体措施,及时了解方案执行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协调解决。 三是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和巡查监督,建章立制,规范土地流转,确保常态长效。 |
负责领导 | 谢辉主任,龚海明副主任、邓春兴副主任。 |
责任分工 | 副主任全程督促,经管站全权推进;街镇全面负责,村居全力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