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及复工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QB5301000—2020—00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3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2.25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现制定《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及复工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工作方案
2.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工作方案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政府要求,结合区建管委《关于印发<青浦区建设工地复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青建管〔2020〕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区域内涉农建设类项目,即申请复工的在建涉农项目和新开工涉农项目。建设工地应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实际,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
二、基本原则
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凡申请复工项目,必须经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责任,所在地疫情防控机制落实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切实担负起防控责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机构汇报、同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三、基本要求
(一)100%成立复工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村委应在工地项目部,100%组建符合要求的“复工疫情防控小组”。
(二)100%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申请复工的涉农项目施工工地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防疫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疫情。
(三)100%落实属地报备。涉农项目施工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村委应在工地项目部100%成立符合要求的“复工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复工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属地村委委派专人行使督促与监管职能,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
(二)人员登记管理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按规定要求所有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等居住场所主动报备,每日自测体温,尽量不外出,一旦有异常必须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汇报,并逐级报告责任人和所在街镇(园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将可疑人员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地区旅居史,曾与湖北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除上述条件外,其余返沪人员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备。
(三)人员管控措施
1.做好进出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做好全覆盖,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
来自湖北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在建工地;在沪隔离期满并取得“健康观察证明”后,才能进入在建工地。在建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时,一旦发现不合格者,即刻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2.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在建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四)施工现场管控
1.具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此外,对涉及施工范围较广又不具备全封闭管理的项目,应实行小区域全封闭管理。
2.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属地村居委会对接,严格按照村居社区进出要求,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3.加强宿舍管理,落实专人管理人员进出,房间加强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避免人员聚集。
4.施工单位应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应加强饮食管理,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采用分时段进餐。
5.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6.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街镇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五)防疫物资准备
涉农项目施工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护、消毒用品,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六)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临边防护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五、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复工项目申报。
1.涉及农口监管项目(附件5中1类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涉农项目建设复工检查表》(附件2),复工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涉农项目建设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建设单位填写《青浦区涉农项目建设复工申请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签订《承诺书》(附件4),一并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涉农项目建设复工检查表》、《青浦区涉农项目建设复工申请表》、《承诺书》、复工疫情防控小组组织架构、防疫防控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视频影像等资料。
2.涉农报监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原渠道报监项目),按照原受监渠道进行复工申请。
3.街镇村自筹项目(包括美丽乡村内部环境提升等),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复工申请。
(二)复工项目审核。镇(街道)审核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收到复工申请后进行核查,符合防疫防控有关要求的,经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属地部门盖章后报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开工要求的批准发放复工通知书,批准项目予以复工,建设单位在项目取得复工通知书后,才可组织员工返沪。
(三)复工项目报备。对涉及农口监管项目(附件5中1类项目),由建设单位(村庄改造项目由青发集团负责)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管理科及所在街镇进行报备,并由区农业农村委形成汇总表上报至区复工复产复市小组。
六、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劳务企业是选人用人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第一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二)加强过程监管。涉农项目施工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管控和施工现场管控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发现建设工地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和其他相关情况的,将上报青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相关涉农项目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再行通知。
附件:1.健康信息登记表
2.涉农项目建设复工检查表
3.青浦区涉农项目建设复工申请表
4.承诺书
5.农业项目复工(含拟新开工)清单
附件1:
健康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职工原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1.体温测量表
测量日期 | 体温(早) | 体温(晚) | 测量日期 | 体温(早) | 体温(晚) |
2.外出活动轨迹表
外出时间 | 外出地点 | 外出事由 | 备注 |
附件2:
青浦区涉农项目建设复工检查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总包单位 | 监理单位 | ||
形象进度 | 工程地址 |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论 | ||
疫情防控体系 | 建设单位牵头成立复工疫情防控小组,建立防控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清晰明确 | ||
疫情防控保障 |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落实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 ||
进场人员管理 |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并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 | ||
防疫安全宣传 | 施工现场通过张贴宣传画、教育培训等各种手段充分可选宣传防疫知识、宣贯防疫要求 | ||
人员到岗履职 |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已到岗,防疫专岗人员已就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 ||
安全设施设备 | 对塔吊、人货梯等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均无异常 | ||
安全教育交底 | 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了复工前的三级教育、安全和防疫培训,根据施工计划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 ||
总体结论 | |||
建设单位 (盖章) | 监理单位 (盖章) | ||
施工单位 (盖章) | 复工疫情防控小组人员(建设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 ||
检查时间 |
注:参建各方负责人应带班进行复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一家单位不同意复工则不得复工,检查结论应清晰明确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工疫情防控小组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附件3:
青浦区涉农项目建设复工申请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总包单位 | 监理单位 | ||
形象进度 | 工程地址 | ||
申请复工原因 | |||
申请复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经理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复工人数 | 总人数: 人,其中沪籍: 人;非沪籍: 人 | ||
非沪籍主要来自城市 | □湖北省籍:人:主要来自城市 □非湖北省籍:人:主要来自城市 | ||
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意见 | 本工程递交复工申请,已按要求制定相关方案,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按需配置复工人员(来自湖北地区的员工,应按规定在家隔离,禁止复工)。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例,将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镇 (街道)意见 |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 □经核准,同意复工,下发复工通知书。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我司填报的《青浦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复工复产审核报备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在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期间,严格执行《青浦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疫情。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合作社)盖章: 2020年 月 日 |
企业(合作社)所在街镇、农业园区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属地部门盖章: 2020年 月 日 |
附件5: | ||||||||
农业项目复工(含拟新开工)清单 | ||||||||
序号 | 所属街镇(园区) | 项目名称 | 法人单位 | 项目批文 | 项目推进情况 | 备注 | ||
1 | 相关街镇 | 村庄改造项目 | 青发代建 | / | / | 1类项目 | ||
2 | 夏阳街道 | 青浦区年产240吨都市型高效低碳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喃嵘水产(上海)有限公司 | 沪农开办﹝2015﹞20号 | 50% | 1类项目 | ||
3 | 赵巷镇 | 2017青浦区赵巷镇设施草莓高效栽培示范园建设项目 | 上海三共农业专业合作社 | 青发改投〔2018〕83号 | 70% | 1类项目 | ||
4 | 华新镇 | 华新镇粮食烘干中心 | 华新镇农服中心 | 青发改投〔2018〕739号 | 75% | 2类项目 | ||
5 | 重固镇 | 重固镇粮食烘干中心 | 重固镇农服中心 | 青发改投〔2017〕676号 | 10% | 2类项目 | ||
6 | 白鹤镇 | 白鹤镇农机服务中心 | 白鹤镇农服中心 | 青发改投〔2017〕865号 | 30% | 2类项目 | ||
7 | 盈浦街道 | 盈浦街道农机服务中心 | 盈浦街道社发中心 | 青发改投〔2017〕811号 | 10% | 2类项目 | ||
8 | 金泽镇 | 青浦水源地水产养殖尾水、底泥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 青浦沙田湖水产养殖场 | 青农委〔2019〕60号 | 10% | 1类项目 | ||
9 | 现代农业园区 | 青浦绿色大米综合研发加工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 现代农业园区 | 青发改投〔2019〕381号 | 75% | 2类项目 | ||
10 | 香花桥街道 | 青浦区“红美人”橘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上海南穗农业专业合作社 | 青农委〔2019〕163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1 | 白鹤镇 | 上海红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上海红柚园农业专业合作社 | 青农委〔2019〕164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2 | 香花桥街道 | 青浦普吉特色柑橘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上海引磊农业专业合作社 | 青农委〔2019〕141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3 | 白鹤镇 | 青浦草莓产业园产业融合改造提升项目 | 上海源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 青农委〔2020〕21号 | 概算审核 | 1类项目 | ||
14 | 练塘镇 | 练塘粮食加工产业链完善项目 | 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 青发改投〔2019〕22号 | 95% | 2类项目 | ||
15 | 白鹤镇 | 2019年白鹤镇塘湾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 | 白鹤农服中心 | 青农委〔2019〕139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6 | 赵巷镇 | 2019年赵巷镇中步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 | 赵巷农服中心 | 青农委〔2019〕180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7 | 白鹤镇 | 2019年白鹤镇朱浦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 | 白鹤农服中心 | 青农委〔2019〕138号 | 招标中 | 1类项目 | ||
18 | 金泽镇 | 青浦红柚产业园建设项目 | 上海红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青农委〔2019〕185号 | 概算审核 | 1类项目 | ||
注:1类为农口监管项目,2类为建管部门报监项目。
附件2:
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街镇和区级涉农企业(合作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区域内涉农建设类项目,即申请复工的在建涉农项目和新开工涉农项目。
二、督查目的
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三个责任”落实到位,即:街镇属地责任、涉农企业(合作社)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三、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2月25日起至3月15日
四、督查组人员及分工
本次督查由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管理科总牵头,分成3个小组进行督查,包括对未复工项目开展前期摸底、对提交复工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已复工项目情况开展后续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青西片区+农业园区督查组。主要负责对青西三镇及现代农业园区相关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由村镇建设科沈雪明担任组长,组员为倪晓冬、夏芸。
(二)白鹤镇+街道督查组。主要负责对白鹤镇及香花桥、夏阳、盈浦街道相关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由农田建设管理科唐洁平担任组长,组员为陈少锋、胡烨丹。
(三)青东片区督查组。主要负责对赵巷镇、重固镇、华新镇相关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由村镇建设科韩逸聪担任组长,组员为庄岚峰、顾钰婷。
五、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将通过“听、看、查、问”了解掌握青浦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一听。听取受检单位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二看。实地踏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查。查机构建立、防控方案制定情况,查防控物资筹措和发放登记统计表是否如实登记统计,抽查复工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关停场所是否有违规借宿人员,特别是湖北地区来沪人员,是不是满足14天隔离要求,有无隔离证明。
四问。问员工对复工防控工作要求是否知晓,防控物资发放是否及时,防控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是否有专人负责检查。
六、督查内容
(一)督查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日常防控、加强消毒工作、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加强宿舍管理。
(二)人员管控情况。1.湖北地区人员;3.其他地区人员。
七、工作机制
建立3项工作机制:
(一)日报告机制。涉农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每日填写《复工企业防疫工作检查表》(附件1),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管理科及所在街镇进行报备,区农业农村委督查小组定期开展实地复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形成汇总表上报至区复工复产复市领导小组。
(二)反馈机制。督查小组开展复核工作,并将问题清单(附件2)反馈至被督查街镇或单位,当场能整改的当场整改,当场无法整改的,日间检查的,原则上不超过次日9时;夜间检查的,原则上不超过次日15:00。
(三)复核机制。对于已整改完成事项,将由区农业农村委随机抽查复核,若发现未整改或反弹情况,将予以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要配强力量。督查小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督查工作各个环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二)要严密组织。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专司,加强对督查工作全程的督导,确保督查、反馈、复核每个环节都在有效掌控之中。
(三)要做好防护。督查期间,所有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护目镜、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器材,加强自我防护。
附件:1.复工项目防疫工作检查表
2.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1:
复工项目防疫工作检查表企业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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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检查要求 | 企业自查情况 |
一 | 加强人员管控 | 对返沪人员做好健康信息登记 | 查看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
排查发热病人 | 查看工作制度,询问工作流程 | |||
二 | 加强日常防控 | 实施单一入口、单一出口管理,设立临时隔离间 | 现场查看 | |
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 | 现场查看 | |||
上班入工地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口罩防护检查和健康询问 | 现场查看及工作台账 | |||
三 | 加强消毒工作 | 定期对工地、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消毒,重点加强办公室、电梯间、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场所的消毒频次,做好记录 | 查看记录,有无消毒物资储备,一般场所和部位每天两次消毒,重点场所和部位每天四次以上 | |
做好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消杀 | 现场查看 | |||
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 | 现场查看 | |||
四 | 加强办公场所管理 | 提倡错时错峰,加强人流管控,严控会议、聚会等群体活动,停用集中式空调 | 现场查看 | |
每日通风三次以上,每次半小时 | 现场查看 | |||
进入办公区域、工地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距离 | 现场查看 | |||
五 | 加强食堂用餐管理 | 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采用分时段进餐 | 现场查看 | |
就餐时一张餐桌尽量只坐一人,相隔一米以上,不要相向而坐 | 现场查看 | |||
食堂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 现场查看及工作台账 | |||
六 | 加强宿舍管理 | 落实专人管理人员进出,房间加强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避免人员聚集 | 现场查看及工作台账 | |
检查湖北地区应集中点健康观察的,是否存在擅自在宿舍隔离;是否存在未审报人员进入宿舍 | 现场查看及工作台账 |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件2:
区涉农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督查问题汇总表
序号 | 街镇 | 施工单位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 方式 | 发现问题 | 是否当场整改 | 是否 报街镇整改 |
填表人: 审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