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复工复产农业企业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QB5306000—2020—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3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2.26
各街镇、农业园区: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农业企业(含合作社)科学、有序复工复产,我委根据区农业实际,制定《青浦区复工复产农业企业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青浦区复工复产农业企业疫情防控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会议精神,为认真落实近期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发挥好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农业企业(含合作社,下同)实际,特制定本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专项督查,查找复工复产农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指导企业各项疫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小。同时,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关困难和诉求。
二、时间安排
1.2月24日,形成专项督查方案;2月26日前,进行工作部署,细化分组等安排;2月27日—3月5日,第一轮全覆盖督查;3月6日,汇总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2.3月9日—11日,分别对第一轮督查中的有关问题企业,进行复查;3月12—31日,开展不定期抽查。
3.视情组织下一轮全覆盖督查。
三、督查对象
专项督查重点锁定区内125家农业企业,其中农业龙头企业18家、蔬菜合作社67家、水产养殖合作社40家(详见附件1)。之外的其他农业企业和种养业大户,由所在街镇或农业园区落实检查指导。
四、督查内容
对照《青浦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重点督查“3+3”共六个方面,具体为:
序号 | 督查项目 | 具 体 要 求 |
1 | 人员登记 | 汇总统计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详细情况(要有记录台账),外出返青人员返岗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材料,重点关注来自和途径重点疫区的人员,并随时上报人员流动情况;符合复工情况人员制作出入证,“一人一证”。 |
2 | 日常防护 | 非田间作业的农企,有条件的应实施单一进、出口,所有人员(包括供应商、客户等)进出工作地时,需配戴口罩,并逐一进行体温测量(要有记录日志,逐一登记),做到逢员必检,入时进行体温测量和双手消毒。 |
3 | 人员报告 | 企业成立相应的防疫应急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设置临时隔离室,在登记、测温时如有体温过高者,进行现场登记后安置在临时隔离室,并立刻将有关情况上报,形成当天申报制度。 |
4 | 工作场所 | 保持生产、办公环境整洁,鼓励关闭中央空调,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对厂区、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对消毒时间、地点每日做好消毒日志;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班制,如在家办公、弹性班制、轮班制等,减少员工聚集。 |
5 | 用餐场所 | 加强饮食管理,有食堂的鼓励错峰用餐,避免“面对面”方式就餐;对食堂等就餐地点增加消毒频率,对消毒时间、地点每日做好消毒日志;无食堂的,联系有资质、合规的餐饮企业进行配送,鼓励实行无接触配送。 |
6 | 住宿场所 | 如有集中居住的宿舍区域,入时进行体温测量和双手消毒并配戴口罩,非居住人员不得无故入内,有条件的企业鼓励减少居住密度,对于2人以上居住的宿舍所有人员须达到1日2次测量体温的要求;对于居住人员密集的住宿场所增加消毒频率,对消毒时间、地点每日做好消毒日志,严禁在住宿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做好生活垃圾储运、处理等工作。 |
五、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小组通过“听、看、查、问”,对照《防疫工作检查表》(附件2),了解掌握农业企业有关疫情防控落实和相关生产等情况。一听,简要听取受检企业防控工作等情况汇报;二看,重点实地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和生产环境等情况;三查,查阅机构建立、防控方案、物资筹措、发放登记,以及复工人员信息登记情况,特别是来自或途径重点地区的来沪人员(14天隔离情况,有无隔离证明);四问,问员工对复工防控工作要求是否知晓,防控物资发放是否及时,防控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是否有专人负责检查。
六、督查要求
1.督查过程发现问题的,应与被督查企业沟通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企业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当场无法整改的,次日要求其反馈整改措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超过期限未整改的,由原督查小组复查、责令整改。
2.各督查小组在完成当日督查内容后,第2天以电子表格形式(RTX)将《专项督查问题汇总表》(附件3)、《未复工涉农企业调查表》(附件4)等,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委综合科陆雨晴,由综合科汇总。
七、督查分组
本次专项督查由区农业农村委综合科负责牵头,成立5个督查小组,分组情况如下表:
专项督查分组情况表
组号 | 组 长 | 组 员 | 组 员 | 组 员 | 对应街镇/园区 |
1 | 袁家明 | 王继振 | 徐 波 | 胡海霞 | 练塘、园区、夏阳 |
2 | 金 燕 | 周蓉霞 | 李 剑 | 蒋鸿钊 | 金泽、朱家角 |
3 | 陆春燕 | 金顺健 | 张 磊 | 陈晓俊 | 徐泾、赵巷、盈浦 |
4 | 庄祥弟 | 江鹏亮 | 蔡美红 | 陆伟珍 | 白鹤、香花桥 |
5 | 王桂英 | 张停林 | 刘 彬 | 徐 刚 | 华新、重固 |
各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本小组内人员分工、具体行程和车辆等安排,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小组检查人员的,应提前报经该小组组长同意。
附件:1.青浦区涉农重点企业(合作社)清单
2.《复工复产涉农企业(合作社)防疫工作检查表》
3.《复工复产农业企业专项督查问题汇总表》
4.《未复工涉农企业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