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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青浦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水稻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3000—2020—00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10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6.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2020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要求,我委制定了《青浦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和《2020年青浦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水稻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628

青浦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精神,确保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本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923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22年,全区创建不少于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简称示范镇),打造不少于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探索在不同类型生产主体之间形成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赢模式,形成生态循环农业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示范镇创建。以镇为实施单位,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线、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产业模式构建为核心,构建具有镇域特色,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形成农业生态镇域中循环。全区创建不少于1个示范镇,2020年启动1个。

(二)推进示范基地创建。依托各类现代农业新型经营组织,以美丽牧场、绿色菜园、绿色果园、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场等为主体内容,打造一批自然共生、和谐发展的绿色田园,形成生产基地间互惠合作的基地小循环。全区创建不少于10个示范基地,计划20192,20204个,20214个。

三、创建内容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

(一)产业融合。产业之间实现布局平衡、循环发展,形成粮菜统筹、种养一体、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统筹布局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理、配送等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大中小循环利用体系。

(二)生产清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适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健全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环境质量。

(三)资源循环。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以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为核心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得到广泛应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能有效循环利用。

(四)产品绿色。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明显提高,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高位,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现全覆盖。

(五)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显著提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较大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四、奖补标准与资金使用

(一)奖补标准。按照先创后补的原则,根据项目审计金额给予80%的奖补,每个示范基地最高不超过50万元,示范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金使用。奖补资金在市对区“三农”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安排,主要用于创建过程中围绕产业融合、生产清洁、资源循环、产品绿色、提质增效等五方面创建内容的补助,具体用于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生物农药、绿色防控、可降解地膜、绿色认证、农残检测、追溯体系、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开支,不可与其他补贴同时享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高度重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建立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和制度体系,协调多方力量和各方资源,共同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委项目评审通过后发布创建通知;项目创建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各街镇要结合实际,组织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创建工作应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附件:1.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2.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申报书内容建议


附件1:          

                       示范镇创建标准

创建

要求

创建标准

组织有力

1.镇政府要重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工作推进有力、工作队伍健全;

2.镇政府应制定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实施方案、做好总体规划,与蔬菜生产保护镇、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等有机结合;

3.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创建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及工作方式;

产业融合

4.示范镇创建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同推进,确保田园整洁、乡村美丽、生态宜居;

5.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绿色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6.主导产业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产业间实现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

7.农业组织化率达90%以上;

8.农业观光功能进一步拓展,组织开展以美丽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农业精品项目示范行动,推动农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生产清洁

9.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使用量减少25%以上;

10.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达100%;

1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

12.主导产业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80%以上;

13.耕地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14.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5.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率100%;

资源循环

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17.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无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18.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产品绿色

19.全面执行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主要种植业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40%以上;

20.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2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2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明显提升

提质增效

23.绿色农产品构建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优质优价;

24.扶持壮大1-2个绿色农产品企业品牌;

25.农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创建

要求

创建标准

融合发展

1.由镇、村、企业(合作社)组成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工作小组,负责多家生产主体之间工作协调,共同推进生产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3.示范基地创建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同推进,确保田园整洁、乡村美丽、生态宜居;

生产清洁

4.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使用量减少30%以上;

5.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率达100%;

6.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达100%;

7.无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发生;

资源循环

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9.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10.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产品绿色

11.全面执行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主要种植业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50%;

12.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1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提质增效

14.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达90%以上;

15.主要农产品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附件2: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申报书内容建议

一、总体概况:主要包括申报区域(单位)农业总体概况、产业结构、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等。

二、优势与特色:主要包括申报区域(单位)实施农业生态循环模式方面的基础条件,以及所具备的优势与特色等。

三、创建工作思路与目标:主要包括申报区域(单位)开展农业生态循环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体现各申报区域(单位)的特点,各项指标不能低于文件要求。(示范镇应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实现产业之间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加快建立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示范基地创建应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集中打造标杆型示范基地)。

四、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及进度安排:主要包括申报区域(单位)开展农业生态循环创建工作的工作措施(包括工作机制、项目管理、配套资金安排等)、重点项目(不局限于现有的项目渠道,建议优先考虑已确定要实施的项目,具体内容应当包含比较详细的资金概算,以便于评估)、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示范镇和基地创建时间为1年,进度安排建议以月为单位推进,每个月要有可考核的任务或项目进度指标)

 

2020年青浦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水稻

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03号)和《关于加强2020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相关任务要求,结合市级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现制定2020年青浦区8型蔬菜标准化大棚宜机化改造和水稻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在本区实施标准化8型蔬菜塑料大棚开展宜机化改造示范项目,提高蔬菜机械化的适应性,促进机器换人的提档升级,推动蔬菜产业的发展,2020年计划完成宜机化改造面积270亩。

通过水稻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项目实施,结合缓释肥技术应用,相比传统施肥方式减少10%用肥量,2020年力争完成水稻机械化同步侧深施肥10000亩。

二、建设内容

按照实际需要和相关规范要求,主要提高农机具进出便利性,方便蔬菜搬运与植保,综合提高设施菜地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宜机化改造实施内容包括已建二个8型标准化蔬菜大棚之间铺设混凝土路板贯通、对主干路面农机进入大棚端面移门改造并安装卷膜门、对大棚二侧手动卷膜机改造成自动卷膜机、用于运输和植保的轨道运输车等方面。

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应用,确保实施质量,结合项目实施做好不同茬口条件的耕整、土壤沉实等配套技术应用,掌握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操作要点,提高和完善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

三、资金使用方向和补贴标准

宜机化改造建设地点为上海恒尚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世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主推8型蔬菜大棚270亩宜机化改造,根据审计结果给予80%奖补,最高不超过每亩3000元的标准。

开展水稻机械化同步侧深施肥示范推广的农机服务组织,每亩补贴25元。

奖补资金在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四、实施期限和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20206-202012

进度安排:20206月,按照专项要求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确定实施基地。

20207-10月:落实任务,并组织开展实施。

202011-12月:做好材料收集和项目验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