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QB5903000—2020—02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16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9.11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关于我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实施方案》,以及有关《开展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委持续发力,直面群众关注度较高、影响面较大的问题,扎实推进我区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锁定土地流转、渔业捕捞、农产品生产、农资销售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农村偏远地区、城郊结合部、规模合作社和龙头农业企业、主要水产渔村等重点区域,深挖细查,精准施策,综合发力,彻底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固守阶段工作成效,强化行业监管,不断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回潮反弹。
二、整治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土地流转方面——重点清理流转费拖欠问题
1.加大清理范围。要把2019年度排摸出的有关拖欠土地流转费的30条线索,作为清理的突破口,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区拖欠流转费的问题,理出清单、落实责任、逐一销项。对长期拖欠、影响恶劣的当事人,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及时启动相关司法程序;探索“行刑衔接”,强力推进销项工作。
2.加强监管力度。每年定期组织村镇土地流转行为专项检查,确保合同用途符合农业布局规划,防止经营主体无序转包。公开遴选土地经营主体,明确流转用途,坚持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交易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暗箱操作”。
3.不断优化机制。积极完善长效措施,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执行好《青浦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方案》(青农委2020-61号文),并对照《2020年青浦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认真核查街镇土地规范流转“四个100%”的情况,压实街镇主体责任,保障好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切身利益。
4.压实主体责任。督导各村(居)必须严把土地流转第一道关,盘清家底、理清台账,掌握基础信息,提供一手资料;严禁擅自承包、分包、转包;杜绝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不强。街镇要认真对照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把好土地用途关、经营者选择关,按照“四个100%”要求规范流转并负责督导检查。
(二)渔业捕捞方面——重点打击非法电捕鱼问题
1.强化宣传针对性。重点渔村和多方易发区域周边村,多形式、多渠道,做到宣传全覆盖;内容上侧重非法捕捞特别是非法电鱼方面,借力公安部门(水上派出所等),一道以身边案例和法律条文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和责任;时段上重点把握禁渔期(2月16日——5月16日)前后1个月时间左右。
2.充实执法管理力量。充分考虑执法大队人员实际,逐步调整充实渔政一线执法力量,不断优化执法勤务模式,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积极对接青西三镇,不断充实镇级基层渔政人员力量,做到人员到位、能力到位、管控到位。
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年度非法电捕鱼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积极对接公安、航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年不少于10次;针对淀山湖、元荡、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水域,联合吴江、昆山等渔政部门,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梳理出重点对象,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共商办法,精准打击,依法严惩。
4.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强区域一体化联动,对接嘉、吴、昆等三地渔政部门,锁定交界重点水域“铁腕”执法;加强重点水域执法巡查频度,对查获的非法电捕鱼,行政上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并100%录入“两法平台”;积极主动衔接公安等司法部门,做好相关违法事实认定等工作,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助力“行刑衔接”,提升威慑力;组织力量对重点水域、重点水产村等区域开展“三无”船只情况执法检查,形成书面整治工作要求,下发各相关街镇落实日常管控。
(三)农产品生产方面——重点把住质量安全问题
1.强化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民和合作社,牢固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充分调动他们自觉参与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一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健康消费;二是要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和合作社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安全水平。
2.建立信息追溯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充分依托市农业农村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重点盯住规模农企、合作社等,将222家单位纳入电子追溯系统。
3.强化源头监管手段。切实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两个关键环节。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督促合作社开展农残自检、各街镇速测点规范检测工作,街镇速测要制止合作社、农户自行送样检测;检测中心定期做好例行监测,可采取第三方采样,与执法大队不定期执法抽检相结合的模式;切实做好企业、街镇自检,检测中心风险检测和执法大队执法抽检三到位,做到农产品生产全程有监管、受监督。
4.严查农残超标案件。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同时,重点锁定“散户”“分包户”,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飞行”检查;对抽检存在问题的对象,一查到底,在行政执法处罚的同时,叠加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包括取消各类补贴、相关认证等手段;对检出违禁农药、或严重超标等行为,会同公安经侦部门(食安环大队),依法果断处置,分别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四)农资销售方面——重点查处假冒伪劣问题
1.切实提高认识。农资安全不仅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假冒的农资产品,影响收成,直接侵害农民利益,更会让我们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失信于老百姓。
2.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认真制定《青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工作方案》《青浦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方案》等年度工作方案,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例行监测;同时,委执法大队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农委下达的年度执法监督抽查样本任务,密织监管网。
3.强化农药培训指导。在面上做到广泛宣传和常态培训的同时,指导农户从正规渠道、清单目录中购买农药;抓住规模农企、合作社等重点,积极开展技术人员专项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农药残留自检责任,规范用药台账管理。
4.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部开展的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聚焦农资产品质量,开展农药、肥料、种子转基因质量抽检,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坚持日常执法监督不缺位、不松懈,严防假劣农资乘虚而入,切实保障春耕、秋种生产质量安全。
(五)农村集体经济方面——重点防止损害集体利益问题
1.加强宣传引导。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工作的宣传,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及时了解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情况,引导成员积极参与民主监督。
2.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产权交易流程,认真落实资产报表备案制度、资产交易通报制度、资产运行检查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都能通过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承租人。同时加强对签约资产安全运行的监管,制定《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走访表》,督促镇村定期进行跟踪走访,严防违规违法行为或者管理疏漏问题的发生,区农业农村委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的工作检查。
3.加强考核考评。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检查考核,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各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工作采取年度考核。通过走访座谈及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考核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等考核考评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
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结合大调研深入群众,向农户、合作社、服务对象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张贴扫黑除恶公告及奖励办法,让扫黑除恶宣传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做到人人都是扫黑除恶宣传员,形成了大宣传格局。
(二)不断深化问题查找
聚焦农业重点领域,加强排查行业乱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大力搜集涉黑涉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去伪存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研判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信访工单,拓宽收集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渠道,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实现线索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三)积极落实行刑衔接
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海事,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畅通相互沟通机制,落实台帐管理,消除信息壁垒。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报送区扫黑办;发现的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报送区扫黑办。
(四)认真抓好建章立制
巩固治乱成果,建章立制,从行业监管角度出发,健全行业管理制度,细化操作办法。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并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问题后续跟踪、重难点问题梳理等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健全机制,落实管控,确保常态长效不反弹,行业乱象得以根治,工作成效得以巩固。
附件:1.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安排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 辉 主 任
副组长 龚海明 副主任
邓春兴 副主任
朱雪生 副主任
夏亚刚 副主任
成 员:刘 泉 办公室
袁家明 综合科
钱伟明 组织人事科
陆春燕 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
沈雪明 村镇建设科
周 利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科
金 燕 种养业科
唐洁平 农田建设管理科
周 权 计划财务科
唐国平 经管站
王桂英 蔬菜站
沈桂明 动物疫控中心
钱益芳 农技中心
袁明龙 执法大队
陈 伟 农机站
张 铷 水产站
领导小组下设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办公室,由龚海明副主任具体分管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刘泉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磊具体负责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的联络工作。
附件2: |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安排表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分管领导 | 时 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
1 | 土地流转 | 邓春兴 | 贯穿全年 | 制定年度方案;按计划推进 | 农经科/经管站 | |
2 | 渔业捕捞 | 龚海明 | 贯穿全年 | 制定年度方案;按计划推进 | 执法大队 | |
3 | 农产品生产 | 夏亚刚 | 贯穿全年 | 制定年度方案;按计划推进 | 种养业科/执法大队 | |
4 | 农资销售 | 龚海明/夏亚刚 | 贯穿全年 | 制定年度方案;按计划推进 | 种养业科/执法大队 | |
5 | 农村集体经济 | 邓春兴 | 贯穿全年 | 制定年度方案;按计划推进 | 农经科/经管站 | |
6 | 持续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 龚海明 | 贯穿全年 | 全方位宣传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
7 | 结合业务,持续排查、上报线索 | 各分管领导 | 贯穿全年 | 每周上报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
8 | 上级下发督办线索落实 | 龚海明/相关分管领导 | / | 随 时 | 办公室/相关部门 | |
9 | 上报专项斗争动态信息 | 龚海明 | 贯穿全年 | 每月上报一篇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
10 | 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汇总 | 龚海明 | 贯穿全年 | 月整理/年汇总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
11 | 工作总结(包括月结) | 龚海明 | 贯穿全年 | 每月25日上报 |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 |
12 | 专题调研,形成报告 | 龚海明 | 10月-11月 | 12月形成报告 | 相关科室/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