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优质稻米、草莓价格保险方案(试行)》的通知
QB5306000—2020—02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23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12.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的农业保险覆盖率,扶持本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和保障农民收入,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安信农业保险青浦支公司,研究制订了《青浦区优质稻米、草莓价格保险方案(试行)》,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青浦区优质稻米、草莓价格保险方案
(试行)
为贯彻和落实中央、市、区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切实执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于2019年颁布的《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所提到: “农业保险在覆盖农业标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逐渐由保障成本向保障收入过渡,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作用,完善农业保护制度,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改变本区农业保险覆盖率低于全市农业保险平均覆盖率的局面,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安信农业保险青浦支公司对本区特色农业生产和保险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青浦区优质稻米、草莓价格保险方案。
稳定粮食产量、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该险种将与现行的水稻种植保险一起,共同对水稻的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风险进行防范,引导并鼓励农户从卖稻谷向卖稻米转变,提高绿色稻米产业化率,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目标。
(一)投保对象和投保标的
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推动青浦优质水稻种植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投保对象为通过上海市土地流转平台在青浦区内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且获得绿色认证的种植大户或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奖项的优秀经营主体。
投保标的为投保对象生产的优质水稻(除杂交稻)加工成的优质稻米。
(二) 保险责任
当优质稻米的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低于保险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理赔价格确定
保险理赔价格由实际平均销售价格和保险目标价格组成,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或由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第三方采价机构负责采集相关数据。
1.实际平均销售价格的确定
以保险期间内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或由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第三方采价机构采集粳米市场平均价格数据作为基础,再乘以价格调整系数,确定实际平均销售价格。
2.保险目标价格的确定
以投保前三年同期优质稻米实际平均销售价格的平均值,乘以综合成本调整系数,确定保险目标价格。
3.保险产量的确定
参照区农业农村委出具的上一年度优质稻米亩均产量数据。
(四) 保险金额确定
1.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优质稻米亩均产量(斤)×保险目标价格(元/斤)×保险面积(亩)。
2.保险费率
本次实行优惠费率,保险费率确定为9%。
3.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每年9月底至次年9月底止,期间为一年。
4.理赔及服务
一年赔付一次,赔款直接汇入经营主体账户。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元)×(1-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保险目标价格)。
(五)保费承担比例
保费由投保对象承担30%,财政补贴70%(区、镇两级财政按照7:3承担)。
二、草莓价格保险方案
白鹤草莓是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疫情期间,草莓面临滞销、价格下跌的双重考验,在金融工具“疫情期间草莓价格保险”的保障下,弥补了莓农的损失。为持续做好草莓产业风险保障服务,充分发挥金融保险业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作用,现结合现行的草莓种植保险,开发草莓价格保险,为草莓产销过程中遭受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提供全方位的防范。
(一)投保对象
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推动青浦草莓种植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投保的种植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青浦区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且获得绿色认证的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或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奖项的优秀经营主体。
2.通过上海市土地流转平台签订流转合同、村委会集体流转或资产公司流转的土地(包括征而未用土地以及减量化完成验收的土地),且符合流转合同约定的种植内容。
(二)保险责任
当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低于保险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理赔价格确定
保险理赔价格由实际平均销售价格和保险目标价格组成,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或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第三方采价机构负责采集相关数据。
1.实际平均销售价格
保险期间内,从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或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第三方获取价格数据后计算得出的算术平均值。
2.保险目标价格
以投保前三年同期草莓市场价格的平均值,乘以综合成本调整系数得出的数值。
(四)保险金额确定
1.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
每亩保险金额:参照草莓种植成本确定。
2.保险费率
本次实行优惠费率,保险费率确定为9%。
3.保险期间
草莓上市期,即每年12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4.理赔及服务
一年赔付一次,赔款直接汇入经营主体账户。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1-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面积(亩)。
注:本保险赔付限额为所收保险费的150% 。
(五)保费承担比例
保费由投保对象承担30%,财政承担70%(区、街镇两级财政按照7:3承担)。
本方案试点期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31日,优质稻米承保数量按各投保单位本年度预估销售量确定。保费财政补贴资金最终按审计结果清算资金。同时做好绩效评价,为下一轮价格保险的持续推进提供经验。
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