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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本区2021年度村庄清洁行动暨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

QB531000020210008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1〕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2.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1月28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会议精神,就切实做好本区2021年度村庄清洁行动暨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相关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总结前两年村庄清洁行动

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及市级工作部署,我区制定印发了《2019年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两年来,结合“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围绕“十清二查一改变”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在本区全面而持续开展,实现全区11个街镇184个行政村全覆盖。经过两年来的持续推进,农村脏乱差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基本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和美”的青浦宜居乡村底色。2019年度荣获入选全国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之一。

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在历次国务院及市级部门组织的明察暗访和涉农区之间的交叉检查中,还暴露出诸多问题,存在着整治盲区和死角,各种“返潮”和“反弹”现象时有发生,长效管理机制还有待健全,群众的参与度、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

二、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的主题

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今年的村庄清洁行动要围绕“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扎实开展2021年度村庄清洁行动,助力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喜迎建党100周年。

三、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的总体要求

2021年度,以巩固前三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建设任务和前两年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三大整治”所取得成果为基础,着力推进常态长效管理。要继续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基本思路,围绕“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主题,以全面实施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为主攻方向,按照“全覆盖”整镇、整村连片推进的要求,依托“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平台,深入推进以“十清二查一改变”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使乡村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和美”,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长三角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

四、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的主要任务

1.深化行动内容。各街镇要在“十清二查一改变”持续推进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人环境整治正面和负面清单(附件1、2),深化整治内容,重点聚焦村庄田间地头、农田与道路结合处、村与村边界连接处等死角盲区的整治及村内“小三园”美化提升及公共区域的补绿种绿,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不留死角。

2.培养良好习惯。各街镇、各村,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时,要树立“自己家园自己建、自己家园自己管”的理念,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深入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健康理念教育,落实爱国卫生措施,引导农民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和疫病防控的自我保护能力。

3.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发挥村规民约“草根宪法”重要作用,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逐步建立健全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等制度,将管护维护责任到人。

4.开展各类活动。街镇要根据本地风俗习惯,在春节、元宵节、爱国卫生月、中秋及国庆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尤其是结合今年建党100周年这个意义非凡的历史时期,要组织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村庄清洁活动,形成多形式、立体化的村庄清洁行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当前,首要的就是打响、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的春季战役。

五、其他相关工作

1.强化信息报送。请各街镇按照《村庄清洁行动月报表》格式,梳理各村完成情况并汇总统计本街镇当月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填报村庄清洁行动月报表,并形成月度小结(小结内容应包括本月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月推进计划和措施),于每月20日前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委。同时,各街镇应重视工作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每月报送不少于两条信息,及时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及特色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后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办。

2.明确责任人。各街镇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请于2月10日前报送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附件4)。

 

附件:1.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面清单

2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面清单

3.村庄清洁行动月报表

4.联系名单回执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7

附件1: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面清单

序号

大类

子类

具体内容

备注

1

“立足清”

清“五违”

持续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排查和整治工作,巩固提升五违四必整治成效。全面消除经营性存量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新增违建行为,全面完成无违街镇创建。


2

清“立面”

全面开展农村地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亭、棚、屋以及电线杆、灯杆、车站牌等公共配套设施外立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清理工作,结合立面风格,因地制宜选择清除方式和涂盖颜色,有效遏制立面“戴口罩、留划痕等情况,做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


3

缸、坛、罐

针对宅前屋后、农田棚舍等部位,全覆盖排查小粪缸以及各类废弃坛罐情况,做到全面清除小粪缸,全面整理罐坛,有效遏制蚊、蝇孳生,确保环境整洁。对收集到的缸、坛、罐等,利用到“小三园”建设,用于种植花草植物,既增加美感,又留住记忆。


4

违规户外设施

针对农村地区违规设置的户外墙面广告、迎风旗、商业标牌、广告标语、横幅、竖幅、灯箱广告等不规范设置的各类广告、横幅标语进行。


5

清“乱设摊”

针对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公交站点、休闲景观区域的乱设摊、乱兜售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通过强化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无乱设摊、无乱兜售。


6

清“河沟”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以水葫芦残根、绿萍、水草为重点,抓好水生植物防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中小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消除农村劣V类水体。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黑臭。


7

清“污染物”

加强农田管理,规范看护房设置,无田间窝棚。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到无小型养猪场、无不规范畜禽养殖。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禁止秸秆焚烧。严格按规定处置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随意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


8

清“房前屋后”

开展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的清理,杂物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整理围墙做到整洁美观,便于村民出行和减少对村容村貌的影响。要充分利用村民废弃的废旧砖瓦等,在铺设宅间路、建设小三园和园艺小品时利用。


9

“立足清”

清“垃圾”

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辅助分拣、分类收运处有效衔接,   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健全,垃圾分类实效和有机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宅前屋后、农田沟渠、村级道路沿线、河面河岸、桥堍等公共部位陈年垃圾、散在性垃圾、偷乱倒垃圾、乱堆物等清理整治。


10

清“杂地”

针对入村道路与村庄之间、河道与村庄之间、村庄内部农宅之间易存在积水、积存垃圾、杂草丛生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做到无明显积水、无积存垃圾、无杂草丛生等。对清理后的杂地,可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或按照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性质,有条件的可增加停车及村民户外活动等功能。


11

“聚焦保”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12

发挥村民自治

发挥村规民约“草根宪法”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等制度,将管护维护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


13

排查制毒窝点

拉网式摸排农村地区毒品和制毒原料加工窝点,特别是要重点摸排新建和临时搭建厂棚,大量地下水抽取点、污水囤积和排放点、植物或树木枯死周边、出租厂房和民居、闲置和濒临倒闭的化工医药公司、可疑陌生车辆或人员出入场所、生产或生活规律异常处所等高风险场所情况,防止制毒活动在农村地区发生。


14

排查化学品存放窝点

组织开展对盐酸、硫酸、甲苯、丙酮等32种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制毒原料和配剂存放窝点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各村居排查覆盖率达到100%,防止化学品在农村地区聚集


15

“着力改”

培养村民良好习惯

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培养村民良好的清洁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6

“促进美”

村庄绿化美化

加强村庄道路两侧、河道岸坡、公共空间、农宅庭院的绿化美化,选用花草树种等要多样性,同时要便于养护。 


17

“小三园”

注重“小三园”建设风貌管控,因地制宜选用围栏材质,便于养护。围栏设置要形式多样,要有乡村特色。


18

景观节点

在村民相对集中居住点,利用闲置什边地、可开放林地,增设休憩园(点)。围绕村庄核心区域、主要出入沿路、重点河道桥口、村民集中户外活动场点等,可适度建设符合整体风貌的景观节点。


19

核心区风貌

村庄核心区道路白改黑,电线杆多杆合一,可以适当使用有主题、乡味和美感,色彩与周围风格相衬的墙画。



附件2: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面清单

序号

类别

问题描述

备注

1

组织推进

未召开过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会议


2

未开展清洁行动宣传活动,无宣传专栏


3

清“五违”

违建拆除后的“残垣断壁”仍然明显存在


4

拆除违建后的区域未能及时平整利用或补绿


5

清“立面”

村域死角内小广告清理不到位


6

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小广告“返潮”


7

清“河沟”

河床、河岸及桥洞存在暴露垃圾


8

河道及排水沟存在漂浮白色垃圾


9

河道内存在沉船,河、沟淤堵


10

清“污染物”

田间地头秸秆及垃圾随意乱丢乱堆


11

农田明沟存在的积陈垃圾等现象


12

存在畜禽不规范养殖现象


13

清“房前屋后”

存在宅前屋后及房屋过道乱堆放的现象


14

清“垃圾”

道路两侧、村域死角及村与村交界处暴露垃圾


15

存在干湿垃圾混投现象


16

公共区域存在不同程度的垃圾乱倾倒现象


17

清“杂地”

公共区域存在绿化缺损


18

道路两边绿化死亡后未能及时补种


19

公共安全

存在拉飞线充电现象


20

存在户外摆放液化气钢瓶生火做饭现象


21

风貌协调

使用原色不锈钢、PVC 塑料等与农村风貌不符的材质用作栏杆或建筑构件


22

过度使用缺乏文化主题、当地特色、颜色过于鲜艳、与周围风格大相径庭的墙绘和乱写乱挂标语口号


23

进行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和过度人为造景。


备注:根据2020年度市级农村人居环境交叉检查、市级暗访、“三大整治”考核验收情况及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梳理出此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