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
QB5310000—2021—01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7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3.30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58号)的要求,我区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一、奖补对象
(一)农村村庄改造项目
村庄改造项目奖补对象为:2015年-2019年村庄改造项目清算资金(3420万元)和2021年村庄改造项目奖补资金(2646万元)。
(二)美丽乡村示范村
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对象为:①2019年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尾款清算(200万元),分别是赵巷镇和睦村、白鹤镇杜村村、金泽镇双祥村、练塘镇东厍村和叶港村;②2020年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1000万元),分别为赵巷镇方夏村、徐泾镇金云村、华新镇叙中村、重固镇新丰村、白鹤镇红旗村、练塘镇太北村和夏阳街道王仙村。
(三)乡村振兴示范村
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对象为:①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清算(900万元),分别是徐姚村、张马村和东庄村;②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3800万元),分别是章堰村、和睦村、林家村和徐练村;③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3000万元),创建村名单待市评审后下达。
二、实施内容
(一)村庄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四类:1.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类:道路及辅助设施建设、公厕垃圾房等环卫设施建设、照明装置建设等。2.村内环境综合整治类:农宅墙体整修、庭院及小三园建设、村内沟塘整治、村内绿化等。3.公共服务设施类:公共厕所修建、村内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修缮、户外活动场地修建、停车场修建等。4.文化宣传类:标示标牌类、门头、宣传栏、宣传墙画等。
(二)美丽乡村示范村奖励资金用于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乡村风貌提升、长效管理等。
(三)乡村振兴示范村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通过编制项目清单,明确各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等。
三、补助标准
(一)村庄改造项目助标准为:2015-2018年项目为2万元/户,2019年和2021年项目为3万元/户,市、区奖补资金按5:5配套,超出奖补标准的由街镇自筹。
(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补助标准为:市级奖补200万元/村,区级财政奖补100万元/村;同时,对通过验收的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再给予200万元专项提升奖励,统筹用于后续市级美丽乡村创建的提升项目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必配项目。
(三)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标准为:市级奖补2000万元/村,区级财政在市奖补的基础上,对于青东地区1:1配套(即区级补贴2000万),对于青西地区(含白鹤)1:1.5配套(即区级补贴3000万)。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再给予300万元专项提升奖励,统筹用于后续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提升项目。
四、监管措施
一是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农委〔2019〕183号)、《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号)和《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办法》(青府发〔2013〕19号)执行。
二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加强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并将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对镇三农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
三是区、镇两级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资金分配和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确立项目、安排资金、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挪用挤占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时间节点
村庄改造市级补助资金6066万元,分别是2015年-2019年村庄改造项目清算资金3420万元和2021年村庄改造项目奖补资金2646万元,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1+8”管理办法关于资金申请和拨付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内进行拨付,并执行完成。
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8900万元。一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为1200万元,于1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二是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为7700万元,分别为:①3个2019年度示范村市级清算资金900万元,于1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②4个2020年度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3800万元,于1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③2021年度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计划于创建名单下达后拨付。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