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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青浦区关于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6000—2021—00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8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6.09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提升本区乡村治理水平,我委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青浦区关于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9

 

青浦区关于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乡村治理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提升本区乡村治理水平,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122) 等文件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减负增能、减轻农民负担与乡村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本区各街镇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方法进行治理工作并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挖掘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及乡村治理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培育推广

去年,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委发〔202191)精神,我区申报重固镇、华新镇叙中村、练塘镇徐练村、赵巷镇中步村、重固镇章堰村作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培育单位,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一镇四村”培育工作,根据市农委要求做好补充调整。

重点培育村应符合“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六个方面要求。

重点培育镇应符合 “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四个方面要求。

相关工作参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乡村治理评价指标体系》遴选和申报。

(二)扩大积分制示范工作推广应用

在市级总结积分制示范基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积分制示范工作推广应用,调整补充朱家角镇、练塘镇和夏阳街道为2022年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培育单位,总结乡村治理工作案例并加强宣传督促,推进积分制工作推广应用。

通过有效积分制管理实践,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探索形成符合本区农村实际、切实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

通过典型引领,将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创建作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有效抓手,及时总结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三)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

在对去年本区域乡村治理运用“清单制”总体情况进行调研梳理的基础上,在全开展清单制工作试点,培育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试点乡镇,重点在重固镇、赵巷镇、华新镇3个街镇中遴选1-2个街镇作为本次乡村治理运用清单制试点乡镇。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落实乡村承担事务清单和村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完善村级事务公开清单。

各遴选街镇制定清单制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开展清单事项梳理工作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形成清单制典型案例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乡村振兴办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本工作方案实施,结合各方工作实际完成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相关内容;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推进上报和考评;各街镇要发挥乡村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落实以上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保障。探索建立乡村治理经费保障制度,强化落实区、乡镇在基层治理财政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合理增长机制,落实村级服务群众经费。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基层探形成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工作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经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