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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青浦区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QB5304000—2021—005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6.13

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彰显都市乡村价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和精神,区乡村振兴办公室在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拟写了《青浦区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征询成员单位共收到修改意见7条。区乡村振兴办逐一采纳,对《青浦区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青浦区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将送审稿呈上,请审议,如无异议,请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

特此请示。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青浦区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彰显都市乡村价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实施“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凸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枢纽门户和新时代幸福青浦奠定扎实的战略空间和资源条件。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各项底线任务和年度重点任务。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农业现代化水平巩固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逐年提升,乡村振兴显示度不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驱动,推动都市生态绿色农业发展

1.完善农业相关规划。基于农业“三区”划定,围绕农业规模化、区域化、产业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编制和完善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设施农业布局规划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为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规划支撑。

2.巩固农业“压舱石”基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面积12.4万亩,落实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不少于4.1万亩,稳定水产养殖面积1.5万亩,确保“米袋子”和“菜篮子”长期稳定。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高质量完成青浦“三水融合”绿色生态立体农业片区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全区年内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785亩,鱼塘尾水处理面积10880亩,设施菜田1366亩,蔬菜机器换人改造项目2个。

3.建立农业种业自主品牌。加大农业种质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利用,围绕青浦薄稻米、练塘茭白、白鹤草莓、淀山湖土著鱼、南美白对虾及七彩神仙鱼等特色产业,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和区内农业企业商业化运作,深化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和科技攻关,推动产学研创新发展,破解种源“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种业提纯复壮,培育种业自主品牌,打好种业翻身仗,稳定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4.发展都市生态绿色农业。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农业发展创新改革,依托特有的蓝绿空间,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改进绿色生产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工程,加大有机肥和缓释肥使用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回收率达100%。推进蔬菜“双绿”工程和设施菜田土壤保育改良工程建设。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改造,推广水产绿色生产和绿色种养模式,完善绿色产品扶持政策,促进绿色生产持续发展,地产绿色农产品认证率稳定在30%以上。

5.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农业招商平台和招商机制,研究和制定农业招商政策,结合农业和农村相关规划,建立储备项目数据库和图册,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或平台发布形式,集中统一对外宣传和招商,通过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服务优势,吸引有实力的社会企业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力争年内引进1-3家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同时,加大对已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产销联合体,提高示范带动和全产业链水平。

6.推动农业融合转型发展。搭建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和科技赋能平台,围绕“长三角数字”干线,加快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向农业领域的导入和运用,推进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智慧装备农业、粮食无人农场和数字生态渔业建设,年内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率达到95%以上,建设1个粮食无人农场。立足一产、探索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产品多元化、系列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结合“一村一品”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和打造一批集农文旅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或休闲旅游村,以农兴旅,以旅促农,年接待旅游人次100万,综合效益达到3亿元。

(二)持之以恒,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7.加强农村风貌管理。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青府规发〔2019〕4 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和风貌管理。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聚焦“三高两区”周边农民、规划居住点外的零星户、无地农民(渔民)居住问题,本着农户自愿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民上楼集中居住和平移集中居住模式。2022年,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 30 个月建设周期,在持续推进历年已签约项目腾房、土地整理、安置基地建设以及现房安置项目完成交付的同时,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居住签约目标任务。

8.实施农村环境提升行动。贯彻《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完成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按照“全要素”、“全覆盖”实施要求,围绕十个方面21类56项具体任务,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农村危桥改造和破损道路修缮等9项重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全面完成。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行动(2021-2025年)》工作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纳管优先的原则,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作,年内完成60座站点提标改造。完成徐泾镇集镇区及进博会周边地区、金泽镇西南圩区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巩固和稳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提高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率。新增森林资源面积7100亩,年底陆域覆盖率达18.7%。

9.扎实推进两个示范村建设。持续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年内申报村不少于10个,力争创建数量和成功创建数量继续位于全市前列。加快第四批新丰村、岑卜村两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创建任务。重点聚焦“三片一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加快拟建示范村村庄设计,完成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遴选,确保年内全面启动建设。强化监管并举措施,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

10.夯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区服务两个国家战略及“一城二翼”规划建设,以“安全、通达、品质、美观”为目标,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计划年内完成市政府民心工程5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54.4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程。

(三)深化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11.完善农用地流转秩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土地资源“一张图”和“以图管地”、精准管理。完善规范土地流转通报制度,对系统内流转合同信息进行实时监管,确保粮食、蔬菜以及特色农产品生产面积。建立土地流转定价审核机制和异常合同“备注”制度,对期限过长、价格过低的合同及时了解原因,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土地经营权的长期稳定。

12.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对本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现状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和梳理,建立宅基地基础数据平台和智能管理系统,在全面掌握本区宅基地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具备条件的村级组织进一步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流转使用方式,激发村级组织宅基地所有权主体作用,并根据本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的可行性研究。同时,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土地资源要素公平流动,合理配置,发挥效益。

13.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依据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条件,采取PPP、合股入股、村企挂钩等模式,吸引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建设个性鲜明的特色村。依托区级“百村基金”和镇村级经济服务平台,参与青浦新城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探索重点功能区和工业园区周边关联产业向乡村延伸发展布局,进一步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和发展路径。同时,可尝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第三方”来运作村级社会事业工作,把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一项产业”来进行运作,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四)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和谐水平

14.开展“幸福社区”建设。以“两核六化”总体目标和“1+3” 制度体系为载体,加快推进“一站式”、“集成化”的“幸福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向精准化共享化转变、社区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社区发展向精致化现代化转变,加快建设安全、和谐、美丽的幸福家园和温暖港湾。

15.加强基层治理建设。认真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区级联审要求,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甘于奉献、敢闯敢拼、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核多元”的村级组织体系,同时,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作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加快培育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年内争创1-2个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通过示范推广,促进区域治理整体水平上一个台阶。

16.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新五项标准”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青浦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办法,增强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加快乡村健康事业建设,完成4个国家卫生镇复审任务,继续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加强农村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农村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村建设,五年达到全覆盖。巩固提高农村养老事业,年内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日间照料中心10个、助餐服务点18个。结合市政府实事工程,继续做好各行政村体育设施“四个一”工程建设。

17.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将乡村振兴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统筹推进,深化市域社会治理“一领域一特色、一街镇一品牌、一村居一亮点”创建工程,通过做实平时考评、做强年终考评、做优第三方考评,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在社会治理各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治理有效的格局。加大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全国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居委会成员“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常态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居村委会成员全面深入了解社区基本情况,形成社区需求清单、资源清单,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拓宽渠道,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18.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积极落实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通过区农业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加大对农民非农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引入专业化培训机构,聚焦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年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100-150名,新型职业农民占比达到60%。

19.扩大非农就业服务。不断加大公共就业线上平台建设,通过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架起企业与用工桥梁,大力促进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同时,通过积极宣传创业政策,开展创业指导专家帮扶,宣传成功创业先进典型等措施,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实现年度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5000人。

20.完善农村综合帮扶。关注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和三峡移民帮扶项目运行情况,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年度收益保障。根据农村生活困难农户收入统计调查分析,研究调整农村生活困难农户认定标准及增加帮扶措施覆盖面等政策,落实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专项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增加困难农户收入。

21.推动村级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理顺“村社”关系,培养村集体经济运行带头人或经理人,做活做强集体经济。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行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全面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努力实现有收益且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少于66家,不断提高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分红收入。

(六)移风易俗,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

22.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全国文明城区“金字招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家园的创造者、守护者和共享者。

23.推进文明实践三级阵地建设。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青浦”品牌内涵,做优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六大功能,做响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九大功能,做实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五大功能,形成区域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合力,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营造“人人都是志愿者、人人都是软实力、人人展示软实力”的浓厚氛围。

24.提升村居综合文化活动室服务效能。加强村居新时代实践中心、党群中心、幸福社区中心等平台资源整合,功能叠加,做到功能明晰、特色鲜明、标识醒目、管理有效。全面增强村居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25.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资源,巩固和拓展以田山歌、阿婆茶、摇快船、宣卷等一系列极具本土文化特色的非遗活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推进“非遗在社区”传承传播工作,将合适的文化资源和元素植入乡村,提升农民文化归属感自豪感,让农民留得住乡愁、让农村留得住根脉,发挥文物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七)突破瓶颈,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6.优化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将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不断优化区对镇财政转移支付,强化区、镇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责任,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投入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27.强化金融支农扶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秉承稳基本、促发展、强管理原则,深入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和建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优化完善补贴政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出亮点。创新金融服务乡村建设产品,深入推进农业“批次担保”业务新模式,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开拓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保险受惠面,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28.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通过培养、引进和选派等方式,逐步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实行乡村规划师责任制,鼓励乡村规划师驻村驻点,会同村居干部群众,全程做好所在村的规划编制、落实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为乡村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 

29.加大乡村建设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乡村产业用地统筹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5%指标用于乡村建设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用地项目报备制,建立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和审核原则,按照效能优先、应配尽配原则,从快从速落实用地指标,切实做好乡村项目的用地保障。

(八)统筹协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0.健全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区委农办调查研究、决策参谋、文件起草、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作用。选派懂经济和“三农”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街镇领导班子和村居“两委”班子。

31.完善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各街镇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地区实施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考核平台,完善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办法,将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三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