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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QB53080002021001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14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8.24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委结合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完成方案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要求,我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制定本方案,在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领导干部“防疫情 稳经济 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思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业企业(合作社)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重要节点安全保障等为抓手,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委内部和全区农业领域企业、合作社、涉农经营主体。面上关注办公场所消防、用电、防汛安全。行业重点突出渔业、农机、地产农产品、农药等重点领域。

(二)重点内容

1.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对照区农业农村委“四类清单”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研究分析渔业、农机、地产农产品、农药等农业条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农业领域专项检查。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情况。

3.推进农业领域专项检查。

(1)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落实我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违法捕捞、超载航行、航道内作业、不携带救生设备”等多发高危情形开展渔船停泊点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渔船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落实台风等灾害性气候预警系统,及时向渔民发布灾害天气信息预告,进一步健全渔业安全事故防范化解机制。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统筹农机检验、安全生产宣传与技术指导等工作,把握“三秋”时间节点,深入街镇农机专业合作社、蔬菜园艺场、维修网点,依托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重点对操作无牌无证拖拉机等各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实行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制度,对整改内容要及时跟踪、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查治闭环管理。

(3)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每季度对辖区所有规模化生产主体开展日常巡查1次,每月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企业开展日常巡查1次;根据农药残留年度监测方案,逐月推进地产农产品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

(4)开展农药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夏季专项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农资产品标签、台账记录、农药实名销售以及禁限用农药等内容;二是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农药产品进行有效成分抽检,根据抽检结果依法进行后续处置。三是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编制和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推荐农药使用技术为主的《青浦区2022年蔬菜安全用药告知书》。

4.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控。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注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疫情防控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利用汛期、“消防宣传月”、进博会、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开展内部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防、用电、用水、防汛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大检查,种养业科、执法大队、农技中心、水产站、农安中心负责农业领域专项检查,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内部消防、用电、防汛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治力度。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突出农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提高大检查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对农业企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三)强化长效机制。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关键抓根本,在工作思路、措施办法、制度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和监管体系,构建农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力度。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公布安全大检查重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公开,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报到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对农业领域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月度总结材料,重点总结大检查工作进展、执法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每月23日前报办公室,联系人:朱昱淳,电话:59733158。

 

附件: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思毅  主任

副组长:夏亚刚  副主任

 员:刘    办公室主任

        叶玉兰  种养业科科长

            农技中心主任

            水产站站长

        陆晓锋  农安中心主任

        袁明龙  执法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