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2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主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7000—2021—016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2〕1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9.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部署要求,推动本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我办制定了《青浦区2022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青浦区2022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作为市委民心工程,2022年是收官之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基本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部署要求,推动本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以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村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制定青浦区2022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主题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以“村庄大清洁,干净度双节,献礼二十大”为行动主题
二、行动目标
按照“区级主导、街镇主抓、村级主责、农民主体”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宅前屋后、农田沟渠、河道岸坡、林地(公益林、私人苗圃)、道路沿线和镇村结合部、村村交界处等为主攻方向,坚持全员参与、全域覆盖为要求,进一步压实村(居)责任,充分发动村民主体力量,严格落实第三方管护责任,全域全员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通过“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和宜居,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的目标。
三、行动时间
2022年9月5日起至二十大闭幕。
四、行动内容
按照《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指引》,结合全区持续开展的“三大整治”专项行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村居环境卫生治理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围绕“房、田、水、路、林、村”六要素,全域全覆盖实施以“十清二查一改变”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
(一)“房”
1.整治房屋建筑。拆除各类违章搭建、乱搭乱建。整修或拆除严重破损、危及安全、有碍风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暂时难以拆除的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要对其周边环境开展清理整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或隔离设施。
2.整治非卫生户厕。全面排查、坚决消除旱厕、小粪缸等非卫生厕所。
3.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房前屋后、房屋之间巷道杂草杂物、废弃生产工具、大件垃圾、废旧建筑材料等各类积存垃圾、散落垃圾,清除房前屋后乱张贴、乱涂写。
4.规范家庭养殖。整治家禽散养行为,取缔各类占路、占河、占田、占林及侵占公共场地等的不规范家禽养殖。农户家禽实施圈养,养殖规模符合村规民约,棚舍保持干净整洁,畜禽粪污及时清理。
5.建设美丽庭院。规整农户“小三园”,有序耕种果蔬作物,打造美丽“小三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作物种植田垄整齐,鼓励绿篱或用乡土材料围合。
(二)“田”
1.清理农田环境。清理田间地头各类积存垃圾、建筑废弃物和抛荒杂草,拆除各类违规搭建的田间窝棚、看护棚等临时搭建物。
2.清理农田沟渠。清理田间沟渠各类障碍物、漂浮物、淤泥、杂草及岸边生产堆物,确保田间沟渠水流通畅无淤积。
3.清理田间道路。清除道路堆物,规范农具摆放,田间道路环境整洁通畅,无垃圾堆放点,无柴草秸杆乱堆乱放现象,道路设施完好,无大面积塌陷。
4.严格废弃物管理。农作物秸秆、瓜果藤蔓等农业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回收、集中处理,无随意丢弃、堆积等现象。
(三)“水”
1.整治水体环境。清理河道、沟渠、坑塘等河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内阻水物。村内河道水系清洁无污染、无黑臭,水流通畅,无违法填堵。
2.维护河岸环境。拆除岸边乱搭乱建,清除各类堆积、散落垃圾,加固坍塌岸坡,维护河岸绿化、栏杆、河长公示牌等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堆、乱建,无畜禽养殖,无非法渔具网篮,无非法排污口,水系岸坡基本覆绿。
3.加强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强化生活污水第三方管护养护的主体责任,定期检测村内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农户三格化粪池完好情况,开展出水口排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无管网破损、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农户三格化粪池无严重破损。
(四)“路”
1.清理道路环境。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村主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垃圾堆点,清理村内各级道路沿线杂草、散落垃圾、塑料垃圾,通村公路、村内道路两侧、绿化带环境整洁,无生活和建筑垃圾倾倒,无长期堆放的农作物秸杆、杂草。
2.维护道路设施。整修严重破损道路、四类五类危桥,移除影响通行安全的占路杆线,维护道路沿线绿化、护栏、标志标牌等设施,清理电杆乱张贴。村内道路设施完好,通行安全有保障。
(五)“林”
1.清理林地环境。整治林地垃圾倾倒,清理林下区域各类积存、散落垃圾,拆除林地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2.加强林地设施管理。加强标识标牌、围栏、绿道、健身步道、游憩设施等维护养护,推进林地空间开放。
(六)“村”
1.整治公共环境。整治村庄内部及周边空闲地、荒草地,开展平整和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种植绿化、果树、村民菜园。整治公共区域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清除废弃宣传标语,村域内广告牌、横幅、招牌规范设置。
2.维护公共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环境保洁和设施维护,村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室、老年活动室、睦邻点、健身场地、小广场、停车场、口袋公园、花坛、花池等各类场所场地内外,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功能实现。
3.序化架空杆线。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治理乱拉线路,清除废旧杆线、冗余盘留线圈,解决“空中蜘蛛网”问题。
4.加强重点区域整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公共厕所、村内集市菜场、垃圾收集点环境保洁和设施维护,定期开展消毒消杀。各类重点区域环境清洁、设施完好、标识清晰、使用正常。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至9月8日)
各街镇、村要层层动员部署,制定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拟定推进计划,以行政村(涉农居)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划片到人、包干到人,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各街镇要通过“阳光村务工程”、村民代表大会、广播、微信、主题党日活动、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自觉投入到“村庄清洁行动月”行动中来,营造共建美丽家园良好氛围。请各街镇行动方案于9月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二十大闭幕)
各街镇要围绕“十清”要求,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加强调度,统筹安排,按照“房、田、水、路、林、村”六大环境要素进行全面排查;要压实第三方专业管护单位责任,督促保洁公司切实履行好合同要求。各村居要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格,压实村民组长责任,充分发动村民主体力量,逐村逐户开展集中整治。街镇牵头部门要会同街镇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每周随机对“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要采取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村庄清洁月”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一周内)
对村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后,各街镇要及时围绕“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过程、问题整改情况、取得具体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村庄清洁行动转入常态化维护阶段,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村庄清洁月”成果。在各街镇全域开展“村庄清洁月”,并完成清洁整治的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委将结合“三大整治”第三季度复查情况,组织开展区级抽查复合,其结果将作为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青浦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及区政府对村居有关以奖代拨考核的重要评判内容。各街镇要形成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经街镇领导审阅确认后,加盖街镇公章,并于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切实重视“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积极发挥工青妇作用,广泛动员,形成推进合力,全力推进“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街镇要压实村的主体责任,以“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确保村庄清洁月行动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检查、有实效。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清洁村庄行动;村民组长和党员作为“清洁带头人”,切实担负起发动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开展清洁家园的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街镇、各行政村,要结合创全复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村居环境卫生治理和“三大整治”等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倡议书、微广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镇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在“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等,发挥先锋示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过程中,每个街镇每周不得少于1篇综合信息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办。
联系人:王继振、胡烨丹;联系电话:59732994、59732913。
附件:2022年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