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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QB5306000—2021—01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2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1.06

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经与区财政局协商,制定《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6日

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沪农委〔2021〕230号),我区获得奖补资金210万元,该笔资金已纳入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经组织绩效评估,下达预算161万元。现遵循奖补资金用于推进和引导我区农村重点改革工作的原则,特制定如下使用方案:

一、奖补内容、对象和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服务

一是为推进我区全面运营“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宅基地“申、审、批、建、管”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在已有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完成对原有规资属性数据的清洗,包括宅基地宗地信息、农民房屋信息、权利人信息及宅基地管理利用信息等,实现图形和属性之间的匹配和关联等,完成宅基地相关数据顺利迁移。

二是开展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增补“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宅基地利用情况”、“宅基地退出情况”等30个补充字段信息,建立覆盖本区的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动态变更数据库。

以上工作内容委托第三方开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每户18.13元,全区8万户宅基地测算,项目预算资金145万元。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专项审计

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三年一轮审的工作要求,在全区选择20个村开展2022年度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工作,安排预算资金16万元。

二、奖补资金拨付要求

(一)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服务经费。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资金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和区财政局申请后拨付项目资金。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专项审计经费。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定点采购确定审计服务机构,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提出经费使用申请。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管理,注重资金绩效,强化项目履约验收。并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