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今冬明春渔业船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QB5302000—2022—06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5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2.28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22〕7号)精神,我委制定了《青浦区今冬明春渔业船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青浦区今冬明春渔业船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我区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和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青浦区渔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我区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整治。负责本区现有持证渔船的日常管理,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有序开展。
组长:夏亚刚
副组长:袁明龙
成员:施明军韩逸聪魏忠谢敏伟项健峰
(二)开展隐患排查
1.渔业安全生产排查。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围绕“违法捕捞、超载航行、航道内作业、不携带救生设备”等多发高危情形,强化日常巡查及不定期突击检查,加大对渔船停泊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渔业船舶安全基础。同时,各街镇开展“三无”船舶清理取缔。
2.渔业船舶证书办理。在区建管委完成渔业船舶检验后,尽快完成我区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办理,确保外出作业的渔业船舶安全稳定。
(三)及时发布预警
时时关注天气情况,针对台风、雷暴、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向各个渔业村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禁止恶劣天气期间捕捞船只出航;加强渔船停泊点实地检查,确保停泊点内渔船均做好防护措施。
(四)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禁渔期”、“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在主要渔业村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增强渔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渔业安全宣传栏、主要渔业村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持续加大对渔民群众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知识进渔村、入渔户,营造“知安全、懂安全、保安全”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五)完善管理制度
做好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健全渔业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统计相关规定,强化应急值班信息报告和事故统计的时效性、准确性,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调解程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责任
各街镇围绕本专项整治方案,落实相关部门及具体负责人员,把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完成。
(二)形成长效机制
要深入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本地区实际,深挖问题背后的矛盾和原因,夯实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