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青浦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2000—2023—02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8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5.22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
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是推进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高产量和效益的直接抓手,也是推动粮油生产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3〕104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3年青浦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青浦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上海市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2023〕104号)要求,优化水稻品种结构,集成关键技术,强化典型示范,推动本区粮食生产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提升产业综合效益。结合本区粮食生产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粮食单产提升和提质增效为目标,组织开展本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聚焦水稻作物,坚持绿色与高产结合、节本与增效兼顾、产量与品质并重为总体思路,以示范方、示范片创建为抓手,集成推广一批集高产优质品种、绿色高产高效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节水好氧灌溉、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为一体的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培育壮大一批稻米品牌和产业化经营主体,旨在促进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基础上,不断提升本区粮食单产和效益。
二、实施目标
(一)面积目标。围绕水稻作物,今年全区计划建立不同规模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点25个,合计面积1.5万亩。辐射带动整建制创建示范镇1个,示范村2个(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产量目标。示范点平均亩产较当地平均单产增5%以上;高产攻关示范点亩产达650公斤以上。
(三)效益目标。示范点亩均经济效益较大面积生产对照增10%以上。
(四)机械化目标。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96%以上。
(五)产业化目标。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积极推进地产稻米产业化、 标准化生产。力争产业化生产面积占总创建面积的50%以上;优质食味稻米品牌化率6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品种结构。围绕高产增效和提质增效两大目标,以本区推介的主导品种为导向,结合各示范点种植基础,按照稳国庆稻、扩杂交稻和优质食味稻、压常规优质稻品种布局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水稻早、中、晚熟品种结构,着力挖掘抗病虫、抗倒伏的高产优质新品种,力争早中熟与晚熟品种结构比例控制在5 : 5左右,综合提升水稻单产和效益。
(二)集成关键技术。以水稻不同品种特征特性为前提,结合本区水稻茬口模式、主栽方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集成推广与品种特征特性相匹配的水稻绿色茬口模式、机械化种植、侧深施肥、群体质量调控、化肥减量增效、节水好氧灌溉、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充分发挥主导品种增产潜力,不断提升本区单产水平和亩均效益。
(三)强化典型示范。围绕集成推广水稻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示范带动效果好的区域,集中资源、集聚力量,着力打造区级“千亩方”、镇级“百亩田”的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大力推广统一良种服务、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等“五统一”服务,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狠抓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发展。
(四)加强主体培育。重点以本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化集体农场等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户(社、场)为实施主体,参与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行动,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任务,提升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支持培育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五)推进产业发展。围绕提高产增效、提质增效两个目标,重点发展单产潜力大的高产杂交稻品种和市场需求旺的抗病虫、抗倒伏能力强的优质食味稻品种。以“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为抓手,扎实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化产、加、销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继续举办地产大米评优推优活动,推荐一批高产优质和优质食味稻品种、品牌,加大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快产销对接,促进粮食高产高效和提质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本区粮食作物创建活动所形成的创建工作机制,区、镇联动,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种养业科和农技推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建由区、镇农技专业科技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小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领导小组重点负责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部署、阶段工作督导;专家指导组具体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技术措施落实、阶段性检查考核、日常技术指导,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等,从组织架构上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应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全面指导,负责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措施落实、日常技术服务和跟踪记录重要农时活动等。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阶段性检查考核等活动;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包片制度,以示范方和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全过程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
(三)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创建任务,区、镇两级技术部门应根据农时季节,有计划地抓好阶段性工作督导、示范点检查评比和考核等工作。计划全年统一组织阶段检查评比活动2~3次、实割测产验收2批(国庆稻、中晚熟水稻)、考核测评1次(见附件2)。按照阶段检查、年终综合考评结果,推荐市级优秀示范点评比,对获奖示范点给予通报表彰。
(四)强化档案记载。根据“一点一档”记载要求,由实施街镇技术部门指定有关人员,按照市统一编制的“示范点档案记载手册”要求,及时做好示范点生产纸质档案的记载、生产信息的录入(绿色认证点)和实施成效的审核等工作;档案资料数据由街镇专家技术小组指定专员统一汇总,并及时报送区技术专家组;年度档案手册统一由区和街镇技术部门留存保管,记载内容的完整程度、生产信息和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也作为年度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方要统一树立标识标牌(见附件3),明确创建作物、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各街镇应充分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扩大宣传。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可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2023年青浦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分解表
2.2023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优秀示范点阶段检查和考核评分标准
3.青浦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点标牌(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