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QB5903000—2019—014
主动公开
青农办〔2019〕2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3.26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现将《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完成方案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在本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青委〔
2018
〕
58
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青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整改要求,现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总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委自身职责,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一要深入排查捕捞业、畜牧业、农资监管、涉农补贴、土地流转等领域内有关渔业恶霸、强迫交易、骗取及侵吞涉农补贴、土地转包等方面的黑恶乱问题。二要严厉打击渔业捕捞、宠物服务行业、农资售卖等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查处团伙式电捕鱼、农资制假售假、宠物违规诊疗等各类案件。三要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齐抓共管,不断完善长效管控机制,渔业捕捞、农资监管、涉农补贴、土地流转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以消除,行业乱象得到根治。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在现有的基础上调整充实、配齐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扫黑除恶工作纳为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强本单位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排摸力度
在
2018
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扩大线索排查面,将可能存在、滋生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行业,纳入到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中来,重点围绕非法捕捞、骗取或侵吞涉农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定期汇总分析研判。
1
.捕捞业方面。
相关单位要定期走访渔业村、农贸市场等场所,深入排查可能存在渔业恶霸、团伙式电捕鱼、违规投放地笼网等情况。
2
.涉农补贴方面。
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补贴核查,涉及水稻面积、机插秧和机直播面积、绿肥和深翻面积以及区级规模经营补贴等内容;利用
GIS
航拍与实地踏勘相结合,提高核查准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补贴数量、标准、金额等内容在
“
青浦三农
”
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严格按照《
2019
年青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工作方案》、《
2019
年度青浦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抽样数;加强农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依托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将
222
家单位纳入电子追溯系统。
4.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方面。
对新增农户的委托手续进行规范性审核,对年度土地流转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土地委托流转行为的真实性,流转收入及时足额收缴、足额支付给农户,严查流转费无序贴补行为;开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专项检查,确保合同用途符合农业布局规划,防止经营主体无序转包;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公开交易,提前规划流转项目、明确流转用途和流转底价,公开遴选土地经营主体,防止“暗箱操作”现象。
(三)进一步提高打击力度
充分履行区农业农村委执法职能,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铁腕执法”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对较大案件,由分管领导督办,明确负责单位、查办期限,集中力量一查到底、顶格处罚;不断加大专项执法与日常巡查力度,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力度,涉及禁渔期非法捕捞、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违反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等达到入罪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将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纳入各街镇
“
三农
”
考核和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职。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控机制,委班子领导每月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镇,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每月牵头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召开
1
次工作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排查存在问题、汇总整治数据、调整阶段重心等;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章立制、拾遗补漏。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专栏、微信群、告知单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广大农户渔民及农企,大力宣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新形势、新要求,凝聚共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动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乱方面的有关线索,营造良好的共治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扫黑除恶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从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科室、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报送,统一报送到委办公室(
RTX
:办公室
—
韩逸聪),具体要求:每周四前报送本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若发现线索的立即报送);每月
15
日前报送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附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
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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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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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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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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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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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 住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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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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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恶霸 □骗取、侵吞涉农补贴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威胁、强行流转土地
□其他黑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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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线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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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分管领导: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