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19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20—00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7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5.18

练塘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及《关于持续推进本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992号)精神,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本区对收购本区茭白秸秆并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25/吨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0/吨,区补贴5/吨。

经练塘镇对“三夏”茭白秸秆综合利用数量进行汇总、初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委抽查确认,并经市农业农村委检查核实,2019年我区“三夏”茭白秸秆综合利用17859.12吨,补贴资金446478元,其中市财政357183元,区财政89295元。

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授权农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本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将在“青浦三农”APP等网络平台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19三夏秸秆收集与综合利用补贴资金表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