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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的请示

QB5302000—2020—00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9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6.08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精神,继续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和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亩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30/亩,区补贴20/亩;对收购水稻秸秆并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300/吨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40/吨,区补贴60/吨;对收购茭白秸秆并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25/吨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0/吨,区补贴5/吨。

2019三秋期间经各街镇村民委员会对所属地的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水稻及茭白综合利用数量进行汇总、初审、公示,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检查核实,以及区农业农村委巡查和区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工作监测确认,2019年我区三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110542.33亩,按每亩30元计算,申请市级补贴资金3316269.9元;水稻秸秆离田利用4626.18吨,按每吨240元计算,申请市级补贴资金1110283.2元(其中现代农业园区收购的2507.83吨水稻秸秆由于沼气生产设备缺陷未能完成利用,申请下茬核定);茭白秸秆离田利用30602.56吨,按每吨20元计算,申请市级补贴资金612051.2元,共计申请还田与离田利用市级补贴资金5038604.3元,请予核拨。

特此请示。

 

附件:1.青浦区2019年“三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资金明细表

          2.青浦区2019年“三秋”秸秆收集利用补贴资金明细表

               3.青浦区2019三秋秸秆禁烧工作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