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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一批固定资产报废的函

QB5903000—2021—01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12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5.18

区财政局:

我委下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和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经过资产清查,清理出一批已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青浦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特致函贵局申请固定资产报废。

此函,盼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