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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QB5310000—2021—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1.21

赵巷镇、重固镇、朱家角镇、练塘镇人民政府

按照市乡村振兴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05号)的精神,赵巷镇和睦村、重固镇章堰村、朱家角镇林家村、练塘镇徐练村等4个村被列入2020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根据《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农委规〔20192号)和《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的文件精神,2020年,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已下达资金900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本次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下达第二批市级资金2800万元(详见附件),剩余资金根据考核结果清算。支出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请各相关镇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照《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导则》,统筹用于示范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乡村风貌提升等,进一步提升示范村功能,凸显亮点,切实发挥补助资金的效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明细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121

 

附件:

2020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明细表

街镇

创建村

奖补限额

已下达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补助资金

市级

区级

市级

区级

市级

赵巷镇

和睦村

2000

2300

1000

1000

700

重固镇

章堰村

2000

2200

1000

1000

700

朱家角

林家

2000

3200

1000

1500

700

练塘

徐练

2000

3300

1000

1500

700

合计

4

8000

11000

4000

5000

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