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青浦区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镇级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2021年第二批)
QB5310000—2021—02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13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6.11
练塘镇、金泽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区级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修订意见》(青农委〔2017〕7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镇级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的相关材料(练府函〔2021〕17号,青金府函〔2021〕12号,青金府函〔2021〕13号),现下达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共计1056.16万元,其中,练塘镇748.72 万元、金泽镇307.44万元(详见附件),专项奖补资金通过区对镇财力结算下达。支出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镇级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下达明细表(2021年第二批)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