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乡村振兴市、区相关补贴的函
QB5310000—2021—04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31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18
区财政局:
按照《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1号)和《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号)的文件精神,现依据各相关镇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拟申请相关市、区级补贴资金,具体为:
一、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补贴
按照市乡村振兴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1〕10号)和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名单的批复》(沪乡村振兴办〔2021〕16号)的文件精神,重固镇新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列入2021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现按照《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1号)拟申请拨付市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为1000万元/村;按照《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号)的文件精神,拟申请预拨区级奖补资金2800万元,其中,重固镇新丰村1300万元(分别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区级奖补1000万元和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提升奖励300万元),金泽镇岑卜村1500万元(详见附件)。
二、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奖励
按照《青浦区乡村振兴区级相关政策》(青发改〔2019〕118号)和《青浦区2020年度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青新农办〔2020〕4号)的文件精神,拟对已完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提升项目立项的重固镇中新村申请拨付市级美丽乡村专项提升奖励资金200万元和申请预拨区级奖补资金100万元,计300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致函。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市、区相关补贴申请明细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2021年乡村振兴市、区相关补贴申请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补贴类别 | 镇 | 示范村 | 创建基础 | 区级奖补 | 市级奖补 | 本次申请合计 | |||
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专项提升奖励 | 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区级奖补预拨 | 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提升奖励 | 乡村振兴示范村区级奖补 | 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奖补 | |||||
20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 | 重固镇 | 新丰村 | 市级美丽乡村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 | / | / | 300 | 1000 | 1000 | 2300 |
金泽镇 | 岑卜村 | 区级美丽乡村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 | / | / | / | 1500 | 1000 | 2500 | |
小计 | / | / | 300 | 2500 | 2000 | 4800 | |||
市级美丽乡村创建奖励 (第四批) | 重固镇 | 中新村 | 区级美丽乡村提升市级美丽乡村 | 200 | 100 | / | / | / | 300 |
小计 | 200 | 100 | / | / | / | 300 | |||
合计 | 200 | 100 | 300 | 2500 | 2000 | 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