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QB5306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2.23
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补助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各镇按照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组织战斗力强、基层治理良好、有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了综合遴选,并编制申报了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同意,确定了张家圩村、练东村、金泽村等20个村为补助对象,每村补助10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1年度用于扶持和引导青浦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总额为200万元,资金直接拨付至各镇。
资金到位后,各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完成资金使用后及时提供资金使用凭证,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村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