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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21—02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8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6.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及《关于持续推进本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992精神,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本区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给予资金50/亩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30/亩,财政补贴20/对收购水稻秸秆并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300/吨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40/吨,区补贴60/吨;对收购茭白秸秆并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25/吨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0/吨,区补贴5/

在各街镇完成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汇总、初审、公示和上报的基础上,经区农委审核、市农委核实,认定2020年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共计8142193元,其中:市财政补贴5387409.2元,区财政补贴2754783.8元。

其中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12,634.52亩,补贴资金5631726市财政补贴3379035.6元,区财政补贴2252690.4元(见附件1水稻秸秆收集综合利用5594.59吨,补贴资金1678377市财政补贴1342701.6元,区财政补贴335675.4;茭白秸秆收集综合利用33283.6吨,补贴资金832090市财政补贴665672元,区财政补贴166418元(见附件 2)。

2020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授权区农机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资金拨付情况将在青浦三农APP等网络平台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20三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与补贴资金表

2.青浦区2020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补贴资金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