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无烟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QB5308000—2021—01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14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3.15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切实推进2022年青浦区全覆盖无烟党政机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无烟机关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成立无烟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夏亚刚 副主任
副组长:刘 泉 办公室主任
组 员:周 利 机关党委副书记
袁家明 综合科科长
范晴艺 组织人事科科长
周 权 计划财务科科长
陆春燕 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科长
沈雪明 村镇建设科负责人
周蓉霞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科科长
叶玉兰 种养业科科长
夏 芸 农田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小组长及组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负责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开展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物业。
(三)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四)开展无烟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效果自评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