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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水产站)

QB5308000—2021—02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17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9.29

青浦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1年度单位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40.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335.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8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332.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327.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8元。

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请你单位根据本区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单位决算。

 

附件:2021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