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租用店铺用房的函

QB5308000—2023—00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2.01

青浦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青浦一直聚焦于农林牧副渔的“一头一尾”,提出了“一粒米、一棵菜、一枚果、一条鱼”的特色产业方针,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有效整合农业品牌资源,加快农业向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于2019年完成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淀湖源味”的国家商标注册,形成“淀湖源味”区域公共品牌。

为进一步宣传“淀湖源味”,加大品牌影响力,我们于2023年实施“区域公用品牌运营项目”。作为项目的一部分,实体店开设于青浦区浦仓路485-8、9号,面积130平方米。由于总体面积较小,租赁期一年比较短,不利于项目的稳定,也难于达到项目的预期。在紧邻租赁房屋的周边有4间门面房,并在4月份租赁到期,我们拟定租赁这4间门面房用于“区域公用品牌运营项目”线下体验店的运营,并适当延长合同租赁期。

特此函达。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