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18年度农机服务组织统一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19—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38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4.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不断推进农机五统一操作规程,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农机服务组织的机械化、组织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强粮食烘干和农机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516 号)以及《关于印发〈青浦区粮食烘干费用补贴操作细则〉、〈青浦区农机组织统一服务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青农委〔201538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进行农机统一服务的单位给予补贴,每亩补贴50元,区镇按7:3比例承担。
根据各镇、街道核实上报,并经公示、抽查,2018年全区农机统一服务补贴面积83343.3亩,补贴总额4167165元,其中,区级补贴资金2917015.5元,街镇配套资金1250149.5元(详见附表)。补贴资金直拨到户,其中区级资金由区财政授权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户,街镇配套资金由各街镇拨付到户。资金拨付情况将在青浦三农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请各街镇加强领导,做细做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准确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青浦区农机服务组织统一服务补贴资金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