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7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QB5310000—2019—00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45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4.26
练塘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区级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修订意见》(青农委〔
2017
〕
71
号)(以下简称《修订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你镇提交的美丽乡村专项奖补资金申请材料,同意拨付
2017
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三批),共
209.9265
万元,具体资金拨付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
2017
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三批)明细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附件:
青浦区2017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三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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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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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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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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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奖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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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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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立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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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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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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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奖补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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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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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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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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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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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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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北村美丽乡村(区级)绿化景观环境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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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改投〔
2018
〕
6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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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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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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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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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总投资进行奖补,目前,项目已开工,奖补资金拨付至
30%
,为
999.65*70%*30%=209.92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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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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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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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美丽乡村专项资金奖补标准为:最高奖补标准按1万/户控制,实行差别化奖补,街道实行区财政全额奖补;白鹤及朱家角、练塘、金泽青西三镇区镇配套按照7:3比例奖补;赵巷、徐泾、华新、重固青东四镇区镇配套按照5:5比例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