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6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QB5310000—2019—01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59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5.24
白鹤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区级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修订意见》(青农委〔2017〕71号)(以下简称《修订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你们提交的美丽乡村专项奖补资金申请材料(青白府函〔2019〕13号),同意拨付2017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四批),共127.68万元,具体资金拨付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17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四批)明细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附件:
青浦区2017年度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第四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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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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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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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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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奖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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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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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立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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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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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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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奖补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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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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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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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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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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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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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村美丽乡村环境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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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改投〔
2018
〕
6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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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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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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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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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超过最高奖补标准,按限额奖补。目前,项目正施工中,按项目开工奖补资金拨付至
30%
的原则,此次奖补资金拨付为
608*70%*30%=127.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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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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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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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丽乡村专项资金奖补标准为:最高奖补标准按1万/户控制,实行差别化奖补,街道实行区财政全额奖补;白鹤及朱家角、练塘、金泽青西三镇区镇配套按照7:3比例奖补;赵巷、徐泾、华新、重固青东四镇区镇配套按照5:5比例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