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数量下茬核定的报告
QB5302000—2019—01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63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5.30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精神,对收购水稻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300元/吨资金补贴。我委以青农委〔2019〕24号文上报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有限公司于2018年“三秋”期间收购水稻秸秆1062吨,用于生产沼气,鉴于目前暂未使用,特申请下茬核定使用量。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