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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数量下茬核定的报告

QB5302000—2019—01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63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9.05.30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精神,对收购水稻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300/吨资金补贴。我委以青农委〔201924号文上报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有限公司于2018年“三秋”期间收购水稻秸秆1062吨,用于生产沼气,鉴于目前暂未使用,特申请下茬核定使用量。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