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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水稻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19—02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15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11.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92号)文件精神,对2019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根据各镇、街道核实上报,并经公示抽查,2019年全区水稻种植面积119018.72亩,每亩补贴272元,其中水稻直补150元(市财政80元、区财政70元),农资综合补贴122元(上级财政112元、区财政10元),补贴总额32373091.84元。其中,水稻直补17852808元(市财政9521497.6元、区财政8331310.4元),农资综合补贴14520283.84元(上级财政13330096.64元、区财政1190187.2元)。

因考虑资金拨付进度,7月份预拨了4877803.5元(其中上级财政2601495.2元,区财政2276308.3元),经清算,需收回区级资金17984.7元,本次拨付水稻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7513273.04 (其中上级财政20250099.04元,区财政7263174)。在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将市、区级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资金拨付后,在“青浦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资金拨付公告,并在“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19年水稻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