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继续运营事宜的复函
QB5306000—2019—02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9〕186号
无
2019.12.03
练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送来的“关于商请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继续运营的函”练府函〔2019〕46号文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满足青西地区农民粮食烘干加工的需求,练塘粮食烘干中心项目经区政府同意于2014年建设,总占地面积53873.8平方米(81亩),建筑面积16802平方米,土地为划拨用地,产权方为青发集团下属青浦资产经营公司,青浦资产经营公司与青浦练塘农副业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为5年(2019年6月30日到期),年租金56万元,运营单位的合作期限于2019年底到期。
烘干中心自2016年投入使用以来,为青西地区水稻种植户提供粮食收购、粮食烘干、粮食加工、粮食仓储、农机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推进稻米产业发展,确保公益性服务功能持续发挥,农业农村委会同区国资委、青发集团、练塘镇政府于11月7日就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续租事宜进行沟通会商,鉴于烘干中心经过多轮改建扩容,资产规模和服务功能都有所变化,但相关改建尚未完成,租赁价格尚无法充分评估。为此,我委建议,一是练塘镇在保证项目运营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与青浦资产经营公司沟通对接,根据会商意见办理租赁事宜;二是练塘镇政府在运营成本和收费价格透明、保障农民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公开招选粮食烘干中心场地租赁合作对象,提供烘干中心的运营服务,经营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三是租赁期间若因本区国资国企改革需要,造成租赁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练塘镇政府及经营合作方应予以支持配合。
附件:关于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继续运营事宜的会议纪要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关于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继续运营事宜的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2:00
会议地点: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四楼会议室
会议就练塘粮食烘干中心项目的后续运营进行了讨论。主要内容如下:
一、练塘粮食烘干中心基本情况
练塘粮食烘干中心是为青浦区练塘镇为改善粮食后期服务条件、提高区域粮食品质和市场优势的农业实事工程。项目经区政府同意于2014年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青发集团出资,总占地面积53873.8平方米(81亩),建筑面积16802平方米,土地为划拨用地,产权方为青发集团下属青浦资产经营公司。青浦资产经营公司与青浦练塘农副业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为5年(2019年6月30日到期),年租金56万元。
二、后续运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练塘粮食烘干中心经过多轮改建扩容,资产规模和服务功能都有所变化。运营单位的合作期限于2019年底到期,而相关改建尚未完成,租赁价格尚无法充分评估。
三、后续运营的相关意见
1.鉴于练塘烘干中心为青西地区水稻种植户提供粮食收购、粮食烘干、粮食加工、粮食仓储、农机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推进稻米产业发展,确保公益性服务功能持续发挥,会议原则同意练塘镇在保证项目运营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产权主体青浦资产经营公司仍按原优惠价格,租赁给练塘镇政府继续使用一年;
2.建议练塘镇政府在运营成本和收费价格透明、保障农民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公开招选粮食烘干中心场地租赁合作对象,提供烘干中心的运营服务。经营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
3.租赁期间若因本区国资国企改革需要,造成租赁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练塘镇政府及经营合作方应予以支持配合。
参加人员:
区农业农村委 朱雪生
区国资委 江 辉
青发集团 邓大虹
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 陆春燕
区农业农村委种养业科 金 燕
练塘镇人民政府 胡晓东
练塘农副业有限公司 李 东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