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办法》的通知
QB5305000—2020—00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5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04.02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宠物诊所(医院)狂犬病定点免疫点: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犬狂犬病防控工作,不断规范我区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管理,我委制定了《上海市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上海市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切实提高青浦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水平,保证我区各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开展,便捷市民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种,特制订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办法。
二、考核指标
相关考核指标见《上海市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
2.考核范围
全区28个区农业农村委认定的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
3.考核形式
青浦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青浦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考核。
4.考核安排
具体考核安排由青浦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另行通知。
青浦区犬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考核评分表
序号 | 类别 | 考 核 要 求 | 分值 | 评分 |
1 | 制度 建设 |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 上墙定点免疫点与收费标准公示牌,缺一个扣2.5分。 | 5 | |
2 | 收费 | 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制定相应制度,决不超标收费、乱收费,有违规或被投诉确认的得0分。 | 10 | |
3 | 免疫 | 有独立免疫区域,无独立区域扣5分; 强化管理,规范免疫技术操作,发现不规范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加强免疫证信息登记规范性,有记录不规范、不全、错误等,每处扣2分。 | 10 | |||
做好免疫档案记录,疫苗采购进货使用等记录;有记录不全、错误等,每处扣2分。 | 10 | |||
加强冰箱管理,做好温度记录等工作,有记录不全、错误等,每处扣1分。 | 5 | |||
规范使用合格狂犬疫苗。使用有效期内的政府统一采购的狂犬疫苗,否则不得分。 | 15 | |||
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5 | |||
4 | 采样 | 按要求开展免疫抗体监测采样工作,同时做好采样单填写等记录工作。送样不及时、数量不足、样品质量不合格等每次扣3分。 | 15 | |
5 | 其它 | 配合开展狂犬病免疫宣传、畜牧兽医行业等活动与专业工作,积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免疫统计等报告义务。 不配合开展,一次扣5分;上报不及时、统计不准确等每次扣3分;未参加培训一次扣5分。 | 15 | |
合计 | 100 |
注:考核得分≥70分为合格,其中得分≥90分为优秀,80分≤得分<90分,为良好。
被考核单位: 负责人:
检 查 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