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的通知
QB5301000—2021—01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48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3.08
上海大莲湖果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18年8月29日,区农业农村委对你合作社实施的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2〕218号)以及调整文件《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项目相关建设内容的批复》(沪农委〔2016〕15号),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4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4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20万元。项目建设完毕后经审价审计,实际完成投资599.05万元,资金完成率99.84%。项目建设内容基本按计划完成,实际完成水泥道路6217㎡、水泥明沟3383m、水泥场地800㎡、地下渠道2161m、窨井37座、供电设施1套、网式围墙1309㎡、桥梁1座、泵站1座、土地整理300亩、喷滴灌120亩、遮阳网20000㎡、栽培容器100000个、营养土600立方、脱毒原种苗2000株、管棚3000 ㎡等。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1+8”管理办法,落实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并按要求开展了审价审计工作。
三、验收意见
从验收情况看,该项目建设流程比较规范,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了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项目结算金额为599.0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39.6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39.6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19.81万元。接下来,你合作社要加强对建成资产的管护,建立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成项目资产的属性变更及处置应按照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