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青浦区朱家角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的通知
QB5301000—2021—02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5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3.08
上海泖蓝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20年11月9日,区农业农村委对你合作社实施的青浦区朱家角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朱家角水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5〕197号),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3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5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5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26万元。项目建设完毕后经审价审计,实际完成投资579.37万元,资金完成率91.96%。项目建设内容基本按计划完成,实际完成水泥道路5064.75㎡、水泥明沟1895m、泵房2座、塑钢围栏2200m、大棚16745.6㎡、滴管系统1套、防鸟网和支架180亩、新品种引进8000株、规程制定2项、追溯体系1套等。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1+8”管理办法,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财务监理制等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按要求开展了审价审计工作。
三、验收意见
从验收情况看,该项目建设流程比较规范,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了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项目结算金额为579.3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31.74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31.74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15.874万元。接下来,你合作社要加强对建成资产的管护,建立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成项目资产的属性变更及处置应按照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