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
QB5302000—2021—01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5.17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战略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沪农委〔2021〕105号)精神和工作要求,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家底。现将《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第一次青浦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2.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3.第一次青浦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
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战略部署,持续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 〔2019〕56号)落实落地,根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和《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农业种养方式的转变,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急剧减少。农业种质资源长期处于动态变化中,具有可变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统一部署,本区分别于1956-1957年、1979-1983年开展了两次农作物种质资源征集活动,一大批农作物种质资源得到集中保护。2020年,本区启动了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目前已收集部分资源材料,但抢救性收集和鉴定入库等相关工作仍未完成。本区于1979-1983年、2006-2009年开展的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家底,但普查距今已过去了十几年。本区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尚未开展过,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底数不清。为此,迫切需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快摸清家底和种质资源发展变化趋势,开展抢救性收集保存,发掘一批优异新资源,为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区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明晰演变趋势,完成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和发展状况报告,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
(一)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2021年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任务,开展鉴定入库工作。2022年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各项任务,开展自评估。2023年迎接市级考核验收,组织开展相关总结工作。
(二)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并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收集保护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制作保存遗传材料。2023年全面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调查各项任务,搜集制作保存遗传材料。
(三)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第一次青浦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2022年完成青浦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全面完成第一次青浦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各项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1.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全面完成普查与征集任务,《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征集表》通过市级审核。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
2.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全面完成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任务,按市级任务要求完成资源收集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调查表》。完成系统调查报告。
3.农作物种质资源评估和编目保存。对征集和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鉴定评价和编目。按照市级任务要求,提交资源清单,完成资源入库(圃)任务。
(二)实施并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1.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街镇为单位开展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及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相关信息表。
2.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及测定工作,填报相关登记表和调查表等表格。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
3.新遗传资源发掘评估。各街镇完成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填报镇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上报,并配合市级技术专家组进行新资源筛选、鉴定工作。
4.数据入库。以街镇为单位将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三)启动并完成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1.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调查。以街镇为单位,对当地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区组织技术专家对各街镇普查情况开展核实和抽查,汇总普查信息。
2.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搜集保护。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以及现场核查,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根据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果,活体资源纳入本市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种质库保存。
3.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在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中录入青浦区普查相关数据。
在完成上述普查收集工作基础上,开展种质资源普查结果分析评价。一是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根据评估结果,对入库(场、区、圃)保存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种质资源身份信息可查询可追溯,促进共享利用。二是编写资源状况报告。编写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三是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化管理。将普查基本情况、种质资源登记、种质资源动态变化、保存保管等信息统一纳入国家平台,为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打牢基础。
四、实施范围
(一)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实施范围为11个涉农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全面普查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
(二)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实施范围为11个涉农街镇、现代农业园区。重点普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2021年版)》列入的33种畜禽(包括17种传统畜禽和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和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三)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实施范围为11个涉农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全面普查本区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资源,包括原种、培育种(地方品系和新品种)和引进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谋划、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区农业农村委成立区级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1 ),统筹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养业科。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会同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分别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立区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技术专家组,分别负责普查工作推进落实、技术支撑和服务。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普查力量配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市、区、镇三级普查工作协调统一,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督导培训。市、区两级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对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结合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各街镇和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加强经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保护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的工作。在国家和市级财政支持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要规范经费使用,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合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地方品种文化品牌知晓度、社会影响力。
附件: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农业农村委 副主任 夏亚刚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种养业科 负责人 金 燕
成 员: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 任 钱益芳
区蔬菜技术推广站 站 长 王桂英
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主 任 沈桂明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站 长 张 铷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区农业农村委种养业科 负责人 金 燕
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委种养业科 副科长 金顺健
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副主任 朱吉明
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种子科科长 胡大明
区蔬菜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张停林
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王曲直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苏 明
青浦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金燕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接替。
附件2:
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按照《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确保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本区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及分布,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对发掘的新资源初步鉴定,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本区全面启动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
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初步鉴定发掘的新资源;收集保护珍贵稀有濒危资源,配合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制作保存遗传材料和完成国家畜禽遗传基因库遗传材料递交工作。
2023年完成本区普查任务,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二、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街镇为单位开展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普查,摸清辖区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本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蚕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区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一是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二是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NYT2995-2016家畜遗传资源濒危等级评定》和《NYT2996-2016家禽遗传资源濒危等级评定》,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存。三是根据普查结果,配合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完成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工作等工作。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以街镇为单位,完成本区域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区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
(四)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将本区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三、实施期限与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全区11个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2021年版)》列入的33种畜禽(包括17种传统畜禽和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和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四、进度安排
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发放普查技术规范和操作手册,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发掘和初步鉴定新资源。
2022年1月-2023年4月。基本完成本区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存。
2023年5月-2023年11月。汇总整理本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配合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对本区发现的新资源完成初步鉴定。
五、组织保障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承担本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和服务,编制和发放操作手册、技术规范和培训教材,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街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现代农业园区负责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具体实施,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街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以行政村为单位,完成本区域内普查工作,逐级上报、逐级审核。
由国家统一编制和要求的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普查系列表格和相应培训材料可从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http://www.nahs.org.en/)下载。
附件:1.上海市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
2.上海市青浦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附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