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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永晟渔业生态保护中心的批复

QB5304000—2021—00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2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8.17

上海青浦区永晟渔业生态保护中心筹备组:

你们报来《关于恳请贵委作为上海青浦区永晟渔业生态保护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促进本区渔业资源生态健康发展,经我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永晟渔业生态保护中心”并担任业务主管部门。上海青浦区永晟渔业生态保护中心业务范围: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修复的技术研究、服务、宣传、研讨,提供增殖放流品种的指导服务。

请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章程开展活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