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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重固镇徐姚村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内容的批复

QB5310000—2021—13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28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0.26

重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青浦区重固镇徐姚村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调整的申请》收悉。根据沪农委规〔2019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青龙遗址保护、新谊河线型调整、经营主体变化等原因同意调整道路、排水沟、农电线路和灌溉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具体为2.5m砂石道路核减2907.25m2, 3m水泥道路核增2323.5m2 滴灌管网核增11.1亩,2m宽生态排水沟核减3589.6m1.8m宽生态排水沟核增1038m,盖板暗沟核增863.4m0.7m宽衬砌排水沟核增2110.9mDN500HDPE排水过路管核减25.2m农电线路核减512m,拆除路面核减29.66m2,拆除衬砌排水沟核减2441.04m

因青龙遗址保护原因同意将原位于崧泽塘东侧的新建灌溉泵站调整为改造利用现状灌溉泵站。

三、因青龙遗址保护及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原因,同意将新建仓库移位至徐姚村农机站西侧,尺寸由60.24m×18.24m调整为72.24m×15.24m

四、因项目整体地势填高原因,同意取消降渍暗管;调整排水沟入河口结构,同时数量增1座。

上述内容调整后,工程费投资减少24.64万元,占项目工程费总投资的3.2%,根据《青浦区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农委规〔20201号)相关规定,属于允许调整范围。

请你单位按批复的调整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最终决算投资以审定金额为准。

特此批复。

 

附件:1调整前和调整后项目区图纸

2调整前和调整后投资变化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026